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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批】634.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与信用修复“双告知”制度

2026-05-22 10:37 来源:福建自贸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634.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与信用修复“双告知”制度。对列入年度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名单内的企业,生态环境部门在送达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文书时,主动向行政相对人同步送达《行政处罚按期披露环境信息告知书》和《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告知书》,让企业提前知晓披露底线和修复路径,防范企业因未及时、规范履行披露义务被处罚或不及时修复环境信用造成的风险。

全国首创。

创新点:在全国首次构建了面向对象企业的“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按期披露环境信息—行政处罚信用修复”三位一体环境信息披露与信用修复完善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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