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欢迎您!
制度创新
创新举措
【第二十一批】625.出口转关“集装箱申报单”预申报通关模式

2026-05-22 10:01 来源:福建自贸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625.出口转关“集装箱申报单”预申报通关模式。允许出口转关企业在运输车辆进入启运地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后,获取正式申报单前,使用已知的预配数据中的船名、航次通过“单一窗口”进行预申报。单证核放后,即可驶离启运地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待获取正式申报单后,再进行确认或修改预申报数据,完成核销手续。

全国首创。

创新点:预申报通关模式改变了原来需资料齐全、报关放行后,车辆才能离开启运地海关,前往出境地海关的规定,解决了“车等单”的问题,进一步压缩了通关时长。

附件下载
分享到: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