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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批】533.集群住所智能化管理

2024-09-03 17:06 来源:福建自贸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533.集群住所智能化管理。出台管理办法,明确管理机构、集群注册企业和托管单位的权利义务。搭建管理系统,实现集群企业注册全流程无纸化网上办理。产业园管理部门、监管部门和托管单位等加强信息共享,对注册企业协同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对失联集群注册企业依法纳入经营异常名录管理。
  
  提升集群注册场所管理法治化、智能化水平,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信息化、协同化。
  
  ·创新性:全国首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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