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欢迎您!
政策法规
《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

2019-07-01 12:37 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摘要:《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予以发布,自2019年7月30日起施行。2018年6月3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发布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令
  
  第26号
  
  《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予以发布,自2019年7月30日起施行。2018年6月3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发布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同时废止。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何立峰
  
  商务部部长:钟 山
  
  2019年6月30日











附件下载
分享到: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