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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印发《关于鼓励进口台湾农渔产品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2019-05-30 00:00 来源:平潭综合实验区招商局

摘要:为进一步扩大对台开放,做大台湾农渔产品采购进口规模,促进台湾农渔产品贸易上下游全产业链快速在平潭聚集,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印发《关于鼓励进口台湾农渔产品的若干措施(试行)》。

  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印发《关于鼓励进口台湾农渔产品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岚综管办〔2019〕47号
  
  为进一步扩大对台开放,做大台湾农渔产品采购进口规模,促进台湾农渔产品贸易上下游全产业链快速在平潭聚集,特制定本措施。
  
  一、促进台湾农渔产品进口奖补
  
  (一)对进口台湾农渔产品的外贸企业,符合条件的,按其进口完税值给予相应奖补。其中,对进口台湾水果、鲜活水产品的,按共进口完税值的9%给予奖补;对进口冷冻水产品的,按其进口完税值的4.5%给予奖补。以免税形式进口台湾农渔产品的,不适用该政策。
  
  (二)对《平潭综合实验区关于进一步完善“5+2”产业奖补优惠政策的通知》中“鼓励开展进出口业务”奖补事项进行调整,将以“直航”运输方式、“小三通”运输方式从平潭口岸进口台湾水果的,统一奖补标准为1000元/吨。对进口台湾鲜活类和冰鲜类水产品的奖补标准维持不变。
  
  该政策与本款第(一)项政策不能同时享受,由企业自主选择申报。
  
  (三)鼓励企业入驻台湾农渔产品线上交易平台,根据上述两项政策奖补标准,对入驻平台进行交易且产品从平潭口岸进口的企业,给子100%足额兑现;对入驻平台进行交易,但产品不从平潭口岸进口的企业,减按20%标准兑现;对未入驻平台交易的企业,不予兑现;在台湾农渔产品线上交易平台正式运营前,对产品从平潭口岸进口的企业,给予100%足额兑现。
  
  二、鼓励企业入驻台湾农渔产品交易市场
  
  对入驻台湾农渔产品交易市场的商户,自签订入驻协议之日起,连续入驻经营两年的,给予租金、仓储费全额奖补。
  
  三、“高雄-平潭”直航货运航线补助
  
  对“高雄-平潭”直航货运航线(“台北快轮”),每往返航次运载量在240个标柜(20尺)以下的,给予燃油费补助。2019年每往返航次给予燃油费补助15万元,2020年每往返航次给予燃油费补助12万元,2021年每往返航次给予燃油费补助9万元。
  
  四、附则
  
  (一)本措施所指企业为在平潭综合实验区正式注册或备案,拥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对外贸易经营资质的外贸企业。
  
  (二)本措施所指“从平潭口岸实际进口”系指进口台湾农渔产品从平潭港区进境。
  
  (三)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公安局、平潭税务局、平潭海关等部门要加强配合,依法查处、打击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财政补贴的行为。在奖补资金申请和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套取奖补资金的行为,将追回己拨付的款项,违规企业将被列入诚信黑名单,取消以后年度申请奖补资格。
  
  (四)本措施所列优惠政策与我区制定的其他优惠政策如有重复或属于同类别的,企业可择优申报,不得重复享受。
  
  (五)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止。2019年1月1日起至本规定印发之日前发生的外贸业务,适用本规定进行奖补。
  
  (六)本措施由区经济发展局、区交通与建设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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