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欢迎您!
制度创新
创新举措
【第十三批】325.不动产登记“见证委托”服务

2021-08-25 11:26 来源:福建自贸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25.不动产登记“见证委托”服务。权利人无法到场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可通过指纹仪、影像采集及二维码等信息化手段进行身份验证,免费为申请人提供不动产登记见证委托服务,减轻了申请人的经济负担,保证了委托真实性,避免了因委托事项不全而无法登记和代理人提供虚假委托侵害权利人权益的情况。
  
  创新点:代理人借助信息化手段进行身份认证或上门采集信息等方式,保障委托安全,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类别:投资便利化
  
  ·创新性:复制拓展
附件下载
分享到: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