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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批】354.台资企业资本项目管理便利化改革

2021-08-25 15:58 来源:福建自贸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54.台资企业资本项目管理便利化改革。在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和平潭片区内,台资企业凭《试点企业资本项目账户资金支付指令函》直接在银行办理资本项目收入结汇境内使用,无需事前向银行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资本项目收入或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可以用于境内股权投资;可在福建省内银行办理境内直接投资基本信息登记、变更与注销手续;单笔外债开户个数不受限制。外债注销登记下放开户银行办理,取消试点企业办理外债注销业务时间限定。配套建立台资企业资本项目管理白名单制度,定期发布企业名单,对于白名单内的相关企业,银行机构视同商务部门已出具的台资企业身份确认函,直接为企业办理资本项下相关便利化业务。
  
  ·类别:金融开放创新,对台特色
  
  ·创新性:全国首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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