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欢迎您!
制度创新
创新举措
【第十一批】280.放宽台湾独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认定标准

2021-03-26 17:08 来源:福建自贸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80.放宽台湾独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认定标准。台商在平潭注册独资物业服务企业,可在30年内实缴注册资本金;物业管理和技术职称人员可使用台湾相关证书或大陆证书,并自行把握具体人数;在平潭承接业务,可采取协议方式,直接委托。
  
  ·类别:投资便利化
  
  ·创新性:复制拓展
附件下载
分享到: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