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福建省商务厅拟于7-8月赴印尼开展经贸促进活动,现对项目预算进行前期市场需求调查。现欢迎合格报价人前来报价。
一、项目名称
印尼经贸促进活动。
二、项目内容
为进一步深化我省与印尼的双向投资、贸易合作,宣传推介新福建发展成就、中印尼“两国双园”合作机遇等,为双方企业搭建经贸交流合作平台,拟在印尼雅加达举办1场经贸促进活动,并开展系列走访、拜会活动。
三、项目要求
(一)负责经贸促进活动场地及配套设施租赁。安排约50人左右经贸对接活动场地,配套休息室。做好场地布置、会场设备调试(LED、音响设备及相关技术人员保障等)。
(二)配套专业设备及技术人员。安排活动同传设备及2名中英语同译译员,2名影像专业技术人员(分别负责摄影、摄像)。
(三)现场会务保障。包括现场氛围布置、会务材料印制及运输等。
(四)会务服务。安排1名专业会务执行人员赴印尼保障,做好项目相关设计服务、相关材料笔译及审校工作等。
(五)项目验收。在尽全力做好经贸活动保障工作的前提下,严格控制费用支出,能省则省,同时积极主动配合做好项目验收和结算工作。
(六)遵守保密规定。对于在工作中接触到的涉及机关内部事项和秘密、敏感事项,严禁外传。严禁使用互联网传输敏感信息资料。
四、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市场需求调查报价单位近3年有承担过类似政府部门委托项目的优先。
3.合法依规经营,无未整改违法违规行为,无严重失信行为。
4.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挂靠和转包。
五、报价文件要求
(一)报价企业(单位)应在递交截止时间提交以下资料至福建省商务厅:
1.供应商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以往参与类似采购项目的情况等(加盖公章);
2.按要求填写的报价单(详见附件);
3.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经供应商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无未整改违法违规行为、无严重失信行为的承诺书;
5.可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如为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市场需求调查报价应符合正常市场行情和标准,不得恶意报价(报价总额不得超过10万元)。
(三)我厅将在参与本次报价的供应商中选择最终采购供应商。
(四)报价文件自行密封提交(封口处需加盖公章)。逾期送达或密封不符合要求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我厅不予受理。
六、报价文件递交
材料提交时间:2026年6月25日至2026年7月1日(5个工作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递交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118号省商务厅亚洲处601室(收件人:阮林君;联系电话:0591-87270200)
附件:印尼经贸促进活动项目报价单
福建省商务厅
202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