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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菜篮子”工程建设市民满意度调查项目市场价格调查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3-06-01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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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福建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要求,拟对“菜篮子”工程建设市民满意度调查项目进行市场价格调查,欢迎有意向合格报价人前来市场需求调查报价。

  一、项目名称

  福建省“菜篮子”工程建设市民满意度调查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内容

  1.调查对象:年满18周岁且连续居住在被调查地区超过一年的市民。

  2.调查范围:漳州、泉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市以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等8个地区。

  3.调查方式:采取线上调查和线下调查相结合的方式。

  4.各地区调查样本量按照不少于当地常住人口数的0.2‰确定,且每个地区的样本量不少于400个,全省调查样本量不少于7500个样本(在95%的置信度下,每个地区的调查误差需控制在5%以内)。线上调查和线下调查按1:1的比例分配样本量,线下调查中电话调查和拦截调查也按1:1的比例分配样本量。

  5.调查内容:涵盖“菜篮子”产品生产、流通、质量安全监管、调控保障五个方面能力,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市民对当地“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产品价格、产品质量安全、市场调控保障等方面满意程度,以及市民对“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建议,重点从“莱篮子”产品供应数量、产品种类、新鲜程度、价格合理性、安全放心程度、质量安全信息公开程度、购买便利性、流通方式多样性等维度开展评价。

  (二)项目要求

  1.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完成全部调查工作,形成汇总数据,提交《福建省“菜篮子”工程建设市民满意度调查报告》。报价人保证调查报告中的数据均真实、准确、可靠。

  2. 报价人所提交的调查报告经采购验收后,其所有权利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报价人不得为合同约定之外的任何目的、以任何形式自行使用、擅自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报价人保证其提交的调查报告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任何第三方以本合同中的咨询成果侵权为由向采购人主张权利的,报价人应按采购人要求处理,并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5万元整(壹拾伍万元),报价应低于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无效。

  三、报价人资格及需提交资料的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括市场调查或统计调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报价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开始,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市场需求调查报价人必须于2023年6月5日12:00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建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详见附件。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1-87816917

  地址:福州市铜盘路118号

  附件:市场需求调查报价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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