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盘直播电商监管层八大政策:约束直播跨平台 引导金融机构赋能直播电商 营造安全消费环境

来源:网经社 发布时间:2025-07-14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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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速览】

  一、市监总局印发《网络交易合规数据报送管理暂行办法》:规范电商网络交易合规数据报送行为

  二、市监总局就《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对相关直播间运营者和直播营销人员实现跨平台约束

  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出台《关于引导网络交易平台发挥流量积极作用扶持中小微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将打击直播电商领域虚假营销

  四、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规范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信息

  五、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的公告》:为消费者营造安全、可信的网络消费环境

  六、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提振和扩大消费的指导意见》:引导金融机构合规赋能社交电商与直播电商发展

  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起草《网络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机构相关业务活动管理规定(草案稿)》:禁止MCN机构12类行为

  八、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合规提示: 规范“6·18”网络集中促销经营活动 

  一、市监总局印发《网络交易合规数据报送管理暂行办法》:规范电商网络交易合规数据报送行为

  4月3日消息,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网络交易合规数据报送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网络交易合规数据报送行为,发挥数据在平台经济治理中的关键要素作用,引导平台企业合规经营,提升网络交易监管效能,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办法》共二十一条,主要内容包括4个方面。

  延伸阅读:【专题】网络交易平台监管新动向?网经社独家策划专家深度解读

  二、市监总局就《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对相关直播间运营者和直播营销人员实现跨平台约束

  6月10日消息,为加强直播电商监督管理,维护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直播电商健康发展,市场监管总局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会同国家网信办研究起草了《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共57条,分为七个章节

  延伸阅读:【专题】市场监管总局将出台办法加强直播电商监管

  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出台《关于引导网络交易平台发挥流量积极作用扶持中小微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将打击直播电商领域虚假营销

  1月10日,国新办举行“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成效”系列新闻发布会,介绍“营造公平公正市场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

  

  在政策措施方面,出台了《关于引导网络交易平台发挥流量积极作用扶持中小微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通过多元化举措,提升流量扶持实体经济效果,帮助解决平台内商家面临的实际困难,强化对农产品商家、特色商家、新入驻商家的流量扶持,充分激发广大中小微经营主体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四、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规范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信息

  6月23日,为了规范互联网平台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涉税信息,提升税收服务与管理效能,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统一的税收环境,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延伸阅读:【专题】《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 网经社独家专家解读

  五、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的公告》:为消费者营造安全、可信的网络消费环境

  6月13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这一举措直面“线上放心消费”的民生诉求,通过制度创新与监管强化,力图破解召回难题,为消费者营造安全、可信的网络消费环境。

  

  六、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提振和扩大消费的指导意见》:引导金融机构合规赋能社交电商与直播电商发展

  6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提振和扩大消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要“引导金融机构依法合规与社交电商、直播电商等开展合作”,以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助力新型消费增长。这一政策导向不仅顺应了数字经济时代消费模式的变化,也为金融机构与新兴电商业态的深度融合提供了政策支持。

  《意见》从支持增强消费能力、扩大消费领域金融供给、挖掘释放居民消费潜力、促进提升消费供给效能、优化消费环境和政策支撑保障等六个方面提出19项重点举措。《意见》强调,要聚焦消费重点领域加大金融支持,结合消费场景和特点创新金融产品,持续推动消费领域金融服务提质增效。优化消费支付服务,健全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加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

  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起草《网络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机构相关业务活动管理规定(草案稿)》:禁止MCN机构12类行为

  1月10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起草了《网络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机构相关业务活动管理规定(草案稿)》,明确MCN机构不得直接或组织、教唆、委托、协助签约的网络账号实施十二种行为,为主播们的“幕后推手”戴上了“紧箍咒”。

  具体包括12条内容。

  八、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合规提示: 规范“6·18”网络集中促销经营活动 

  为规范促销经营行为,维护“6·18”期间网络交易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向综合电商、直播电商、跨境电商等平台企业发布“6·18”网络集中促销合规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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