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商务局(不含厦门)、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外贸企业:
根据大会《关于第135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参展申请事宜的通告》(会业字〔2023〕504号)要求,现启动第135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出口展展位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览时间与形式
第135届广交会计划于2024年4月15日开幕,分三期举办线下展、常态化运营线上平台,其中:
线下展:
第一期:2024年4月15-19日
第二期:2024年4月23—27日
第三期:2024年5月1—5日
线上平台服务时间为半年(2024年3月16日—2024年9月15日),在线展示、搜索、即时沟通、供采配对、虚拟展馆等功能持续开放,连线展示、预约洽谈功能在线下展展览期间开放。广泛吸纳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展,不设参展企业数量上限。
二、展览内容
线下展共设置13个板块55个展区,各期板块设置如下:
第一期:电子家电、工业制造、车辆及两轮车、照明及电气、五金工具
第二期:家庭用品、礼品及装饰品、建材及家具
第三期:玩具及孕婴童、时尚、家用纺织品、文具、健康休闲
线上平台展示题材与线下展保持一致。
三、申请起止时间
品牌展位确认申请:即日起-11月30日。
一般性展位申请:即日起-12月10日。
线上参展申请:即日起-2024年3月15日。
四、参展申请流程
(一)线下展。
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分为品牌展位和一般性展位。请登录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https://exhibitor.cantonfair.org.cn/),登记、确认公司及展品信息,提交参展申请。
1.品牌展位确认申请
第135届广交会仅对企业自愿申请退回和大会收回的品牌展位进行调整安排。属第134 届广交会品牌展位参展企业,请按原品牌展位的对应展区与数量确认第135 届品牌展位申请。如确认退回全部或部分品牌展位,请同步书面提交加盖公章的退展位申请(确认申请时系统自动生成)报所属地市分团,由地市分团汇总报省交易团,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
根据广交会品牌展位动态调整机制,非品牌企业可随时向所属交易团书面提交、补充或更新品牌展位申请材料,按评审得分递补至品牌展位候选企业名单。
2.一般性展位申请
请有意参展且符合广交会参展资格(即生产型企业出口额超75万美元,贸易型企业出口额超150万美元)的新、老企业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 按展品目录在线填报对应展区展位申请信息,完成展位申请(路径:展位申请——我的展位申请——一般性展位申请),并在“参展形式”一栏按需选择“线上线下均参展”或“仅线下参展”。逾期未申报者,视同放弃参展。所有申请信息以易捷通平台为准。
(二)线上平台。
不参加线下展,仅有意申请在广交会线上平台参展的企业,请登录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https://exhibitor.cantonfair.org.cn),按“一般性展位”申请流程提交申请,并勾选“仅线上参展”。
五、填报注意事项
(一)请按照系统提示,详细、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如在申请填报中遇到问题,可参阅“参展易捷通”系统首页“通知公告栏”的操作指南,或及时联系交易团客服人员。
(二)企业联系人填报。填报的企业联系人应为公司主要负责人或主要业务负责人,请务必保证联系方式准确、通畅。由于联系方式不准确、不通畅导致未能收到相关通知的,责任由企业承担。
(三)在“参展易捷通”系统提交申请时登记的展品将不在广交会官网展示。如需维护广交会官网展示的展品信息,请在获得线上展参展资格后登录广交会官网“云展厅管理”系统进行相关操作。
(四)如申请展区实行展品专业分区,须根据主要展品类别(占本企业展品60%以上),如实申报对应展品专区,以方便采购商准确查找目标展位,提高参展成效。
(五)自第135届广交会起,企业自愿参加线上展,线上平台按差异化套餐及加量包收取服务费,线下展单独收取展位费。具体费用标准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一)原第134届广交会参展企业,若需等量调整展区类别,在进行网络申报的同时,请填写《第135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等量调整表》(详见附件),并于12月10日前将展区调整表(加盖公章)寄至所属地市分团。
(二)流通型企业在申请某一展区的展位数量超过1个时,可与有联合经营和供货关系的非流通企业(联营/供货单位)共同参展(联营参展),并须一并提交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双方供货关系证明,如贸易往来增值税发票等。同一展区最多可申请与两家非流通企业共同参展。相关材料请于12月10日前寄至所属地市分团。
(三)企业网上参展申请生效不代表获得参展资格。企业及展位安排将根据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安排相关办法确定,安排结果以“参展易捷通”最终公布展位号或交易团通知为准。
(四)“参展易捷通”为广交会官方唯一参展申请渠道。广交会出口展不委托除交易团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任何参展申请、安排等事宜。请企业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联系方式:
一、福建省交易团
1.福建省贸易促进中心:
联系人:
曾 皜(电话:0591-87304117 QQ:1879817861)
柳 颖(电话:0591-87304190 QQ:1410904682)
傅义凯(电话:0591-87304117 QQ:3408760078)
何素萍(电话:0591-87304190 QQ:753221838)
苏丽贞(电话:0591-87304101)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118号(省贸促中心)2楼
2.省商务厅(外贸处):
联系人:骆海宏
联系电话:0591-87270250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 118 号省商务厅5 楼
二、各地市分团
1.福州市分团
联系人:张 颖 联系电话:0591-83212035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东部办公区4号楼916对外贸易处
2.泉州市分团
联系人:林秋燕 联系电话:0595-22386133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交通科研楼A栋687
3.漳州市分团
联系人:游芸芳 联系电话:0596-2671520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路漳州发展广场4楼外贸科
4.三明市分团
联系人:汪诗杰 联系电话:0598-8227946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东新二路物质大厦五楼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
5.宁德市分团
联系人:陈 森 联系电话:0593-2878058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万安西路10号宁德市商务局
6.莆田市分团
联系人:黄朝辉 联系电话:0594-2686372
地址:莆田市政府1号楼250室
7.龙岩市分团
联系人:袁丽红 联系电话:0597-3383088;
地址:龙岩市龙岩大道1号市行政办公中心主楼南面410室市商务局外贸科
8.南平市分团
联系人:张金旺 联系电话:0599-8816053;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云谷核心区商务写字楼四号楼南平市商务局
福建省商务厅
2023年11月15日
附件
第135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等量调整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第134届一般性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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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5届一般性展位调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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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区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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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位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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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区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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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位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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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展区调整不成功,原 展区 个展位保留(或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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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第134届展位数是指最终安排的一般性展位(不含借用展位);
2.展区调整申请实行等量调整,若所填的第135届展位数超过第134届数,则视为无效调整,省团不予以受理;
3.请于2023年12月10日前盖章寄至所属地市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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