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国庆节将至,商场、超市购物卡以及美容美发、糕点烘焙的储值卡等购物卡迎来销售高峰期。消费者被优惠、打折所吸引,但也担心商家的信用。为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规范企业发卡售卡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商务局于昨日发布厦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备案情况、监管政策及消费提醒。
消费者买卡应选已备案企业
如何保护自身的权益,购买合规、安全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说,目前,厦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流通通过部门监督、银行存管、企业备案的形式,管理规制体系完备,消费者购买购物卡、储值卡时,选择已备案企业较稳妥。查询备案企业十分方便,消费者或企业均可登录网站http://yfk.mofcom.gov.cn进行查询。
上述人士提醒,在办理预付卡时,消费者也应积极查询经营者的经营状况,对于优惠力度极大的充值返现方式要多问多想。另外,若遇到发卡企业以承诺资金收益等回报方式发行预付卡或低折扣卡的情形,应予以高度警惕,防范违约风险。
商家如未按规定执行备案、资金存管、实名登记、非现金购买、限额发行等,消费者可拨打12312向商务举报投诉服务平台投诉。消费者权益若被侵犯,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此外,预付卡涉嫌非法集资和诈骗的,消费者可直接报警。
售卡企业应及时向商务部门备案
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规定,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等四个行业开展单用途预付卡业务的企业发卡需向商务部门备案。
市商务局统计结果显示,截至2017年底,厦门有14家备案预付卡发卡企业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其中,集团发卡企业2家,品牌发卡企业1家,规模发卡企业10家,其他发卡企业1家。此外,还有许多门店在厦门、总部在外地的大型售卡企业也已在企业总部所在地取得备案,比如天虹、大润发、永辉、东百、天福、中闽百汇、麦德龙、星巴克等。
上述人士建议,根据相关法规,企业应加强与发行单用途卡规模相适应的业务处理系统的建设,保障资金、信息安全与消费者权益,“发生重大或不可恢复的技术故障时,规模发卡企业、集团发卡企业、品牌发卡企业应立即向备案机关报告。”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还有多用途预付卡,如夏商卡。根据相关规定,发行这类多用途预付费卡必须拥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第三方支付牌照”(预付费卡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