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8-13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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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8号)、《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商务电商〔20168号)、《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指引〉的通知》(闽商务电商〔201610号)、《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资金使用的通知》(闽商务电商[2018]14号)等文件精神,组织落实诏安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助力精准扶贫,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推动实施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和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密结合供给侧改革、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扎实推进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整合各领域优势资源,建设和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县、乡(镇)、村”三级运营和物流服务体系;推动农特产品标准化和品牌化建设,逐步建立电子商务产品供应与营销推广体系;强化人才队伍培育,搭建创业舞台,扶持电商创业,培育更多市场主体,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建立线上线下、实体虚拟相结合,有统有分的创新工作方式,健全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长效机制,推动农村电子商务成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典型示范、打造特色”为原则,全面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 

政府引导:完善政策、优化服务、加强监管,为电子商务发展创造开放、包容、公平和高效的政策和营商环境。 

市场运作: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市场主体的地位,提升农村电子商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典型示范:注重总结经验,推广典型模式,扩大示范效应,推动电子商务应用成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 

打造特色:发挥农特产品的资源优势,打造本地优质品牌;以农特产品供应为突破口,建立电商产品供应体系。 

三、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三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工作,基本建成覆盖全县的电子商务运营和物流服务体系,初步构建农特产品的标准化和质量保障体系,电子商务人才短缺局面得到根本性改观,配套服务与产业环境更加完善,电子商务应用更加广泛。在推动创业就业、品牌塑造、产品上行、助力扶贫、乡村振兴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二)具体目标 

1.有网络购物行为的农村地区居民占农村地区总人口的比例同比提升30%以上,农村电子商务消费同比增长20%以上。 

2.农特产品、农村地区加工品、农村旅游服务等网上销售额(含电商平台采购额)同比增长30%以上。 

3.建成能够提供教育培训、创业辅导、企业登记、证照办理、财务会计、金融等全方位服务的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4.农村电商服务站在建档立卡贫困村和整体行政村服务覆盖率达到70%以上,电子商务建设覆盖率达到50%以上,提供网上代购、农产品代销、物流配送、金融等服务。 

5.形成由县级公共服务中心、村级服务站点组成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支撑体系。 

6.富硒、青梅、八仙茶等特色农产品的标准化制订以及产品认证和质量检测体系建设取得突破,建立诏安县区域公共品牌体系,培育1个诏安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涵盖8个特色品类品牌(产品)。 

7.开展针对政府人员、农业企业、创业企业、合作社、农民的电子商务知识培训至少3000人次以上。 

8.建立较为完善的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和制度体系,初步建立较为科学的电子商务统计工作机制,能够定期报送电子商务发展的动态信息。 

四、主要任务 

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主要围绕“运营服务”“物流服务”“产品供应”“营销推广”“人才培训”“制度支撑”等体系建设展开,改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软硬件环境,力求从根本上解决制约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问题,进一步提升农村电子商务应用能力,扩大农村电子商务应用领域。 

(一)建设诏安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以政府为主导,发挥电子商务企业和协会的作用,建立“县、乡(镇)、村”三级运营服务体系。政府主导建设“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的运营服务体系,提供包括技术支持、信息服务、营销推广、管理咨询及其他增值业务等全方位服务。“县、乡(镇)、村”三级运营服务体系独立于各大电商平台,政府推动三级运营服务体系与各大电商平台合作,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快速和深入发展。 租赁闲置楼房改造为诏安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通过公开招标政府购买服务的途径,交由具备运营经验及条件的大型电商企业运营管理。配套建设诏安县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中心、诏安县电子商务培训中心,集聚综合管理、产业孵化、电商物流、人才培训、营销策划等多方位功能;入驻一批电商企业、电商服务企业,面向社会提供信息咨询、技术支持、贷款融资、农资服务及其他增值业务等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加速县域实体经济的转型升级。项目承办企业按要求与“农村电子商务和社区商业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对接,及时、准确、完整填报信息;对全县电商运营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为政府提供决策支持。

整合社会资源,包括引入有实力的电子商务企业,共同建设线上平台和线下平台相结合的“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使之能够提供与电子商务相关的综合性一站式服务。有条件的可适时建设电商创客空间(孵化园),加大对电子商务创业的支持力度。“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的门头牌匾和装修规范由县电商办统一制定标准和配置。 

鼓励县电子商务协会延伸服务,支持县电子商务协会在各乡镇建立分会。支持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将其服务能力辐射到乡村。支持电子商务园区、工业园区或集中区建立基于互联网的公共服务平台,并将其服务辐射至园区以外。 

逐步建立农村电子商务统计工作制度和机制,加强农村电子商务市场监测、统计和分析,加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信息管理。探索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分析县域内电子商务发展情况,定期发布电子商务发展报告,为政府决策和企业经营提供依据。

(二)“县、乡(镇)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

发挥市场作用,重点依靠物流企业建设。“县、乡(镇)、村”三级物流服务体系。支持信誉良好、服务到位、运作高效的物流企业构建能够支撑农村电子商务的物流配送体系。支持快递企业整合资源,建设县级集配仓储中心,新建物流网点,开辟物流新线路,将快递运输线路延伸至乡村。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建设物流园区,政府在用地、用水、用电、金融等方面采取“一事一议”办法予以支持。 

政府通过适度的物流配套和服务网点建设,促进加快构建三级物流服务体系。建设“县级公共物流集配仓储中心”,进一步强化县城区域在物流中转方面的作用,特别是要进一步提升县城区域到乡村的物流配送效率;强化“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同时作为村级物流网点的服务功能,努力解决末端配送问题;政府在资金允许的条件下,对上行物流以及对配送至偏僻农户家中的快递包裹给予适当的费用补贴。 

重点解决服务农特产品上行的物流配送体系建设。鉴于单个快递公司乡村末端包裹量少导致快递费用高的问题,政府支持以行业协会、电商协会、电商商盟等集体名义与快递企业进行集体谈判,降低物流成本;招商引入有实力的企业运营“县级公共物流集配仓储中心”,依托各“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的物流功能,整合各快递公司的业务,形成规模快递,降低物流成本。 

物流快递网点的乡镇(区)覆盖率不低于80%,为所有村级服务点提供服务,从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到村级网点不超过48小时。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上行物流快递价格低于或与同等区域主流电商平台的价格持平。

(三)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体系建设

依靠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以电商运营企业为抓手,对村级网点进行统筹管理。新建、改建电子商务村级服务点109个以上,网点负责人能熟练操作相关业务、月代购(销)等金额2000元以上。村级服务点承担运营中心分派的各项任务,在周边区域宣传电商政策和资讯、统计居民消费需求和农产品供应情况、中转上行或下行货物;为周边居民提供网上便民服务、农资服务、创业服务等。择优打造一批电商线下体验馆、电商示范社区、电商示范村。同一行政村,中央财政支持网点原则上不超过1家。

(四)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 

政府主导,发挥行业协会和农业合作社的作用,推进农特产品的标准化和质量保障机制建设。支持建立农特产品的统一标识、统一包装、统一质量认证和统一流通标准等。引进质量检测机构对农特产品进行质量检测。依托“县、乡(镇)、村”三级运营服务体系以及农特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提供农特产品质量控制服务,指导开展农特产品标准化及产品溯源工作。 

发展农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提升其规模和实力;支持农村土地流转,建立农特产品生产基地;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开展农村产业扶持计划,与农业合作社、农户深度合作,推动种养殖规模化和高品质生产,增加农特产品的品种和产量,解决农特产品供应的稳定性问题。鼓励基础较好的企业、农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家庭农场建立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推动成长出一定数量的“质量安全可追溯+远程视频系统+物联网技术应用”的高标准示范企业或基地。 

推动农特产品经营主体相互协作、优势互补,重点解决农特产品网上销售的市场准入问题。注重与淘宝、天猫、京东、苏宁等有影响力的知名电商平台展开多样性合作,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支持农特产品分级、包装、预冷、仓储、加工、物流配送等基础设施建设。依托“县、乡(镇)、村”三级物流服务体系,解决农产品上行的物流问题。 

(五)农村产品上行营销体系建设 

树立品牌就是竞争力的观念,强化品牌建设,树立诏安县农特产品的品牌价值。由政府主导,借助诏安县“中国青梅之乡”“中国海峡硒都”“中国长寿之乡”的社会声望,结合富美乡村计划,宣传诏安农特产品,培育区域公共品牌,打造诏安县农特产品的整体品牌形象。重点打造青梅、富硒农产品、八仙茶品牌,使之成为全国知名的农特产品品牌。 

政府主导,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三品一标”为抓手,加强“三品一标”认证管理,规范包装标识,逐步建立安全优质的农特产品品牌。支持行业协会、农业合作社、生产基地、生产企业等申请获得“三品一标”的产品认证,创建自有品牌,包括申请名牌农特产品、名牌商标和产品专利等。选择若干行政村进行示范试点,推动“三品一标”和“一村一品”农特产品网上营销。 

推动由行业协会牵头,梳理一批具有鲜明地域特色、产量规模较大、具有一定知名度或具有较好发展前景的优质农产品,进行整体营销推广;支持运用互联网手段,加强本地产品的宣传与推广。支持企业进行产品品牌设计、注册、宣传、包装,提升产品品牌价值。支持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为农特产品网上销售提供活动策划、视频拍摄、代运营、分销体系建设等服务。支持有实力的企业与各大电商平台合作建立网上诏安产品特色馆,支持开展农特产品的网络品牌培育。建立多渠道并举的农特产品营销体系。 

(六)电子商务人才培育

依托电子商务运营服务体系(含创客空间)建设培训基地;鼓励县域内外的各类职业学校、大专院校、教育培训机构、电商平台在县域建立教育实践和培训基地。

多渠道举办农村电商普及培训和职业培训,制作适合不同类型人群的电商课件、教程及教材,提高培训的广度和精度。针对全县各级各部门干部,商贸流通、农产品、农村工业品、乡村旅游服务等企业负责人,电子商务企业职工,致富带头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青年,分别培训电商作用、电商政策、电商营销、农村产品营销、网店开设、进阶技能等内容。针对已培训人员进行跟踪服务,并定期统计从业及创业人员运营情况;营造基于互联网的创新创业氛围,培养一批兼有电子商务理论和实际操作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建立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模式。线上以“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为载体,结合移动端APP、微信公众号等,以短视频、微课堂、实时在线互动等方式提供在线培训;线下培训方面,除定期集中培训之外,应尽可能将培训前置到企业、创业者、农户等生产第一线,现场实时解决问题。 

创新性地建立培训师资队伍。除来自大专院校、培训机构、电商平台的师资之外,要将县域内有水平、有实践经验的电商从业者组织起来,形成一支培训师资队伍,以支撑线上线下培训和问题的实时解决。以创新创业竞赛为抓手,建立创业导师队伍。引进专业服务商运营创客空间,进行创业孵化培训,支持返乡创业者、大学毕业生、贫困户等投身电商创业。

(七)电子商务制度支撑体系建设

加强电子商务的规划和体制机制建设。基本政策方面,着重整合电子商务资源和相关配套设施,完善土地出让和税费政策,改善企业营商环境,创造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市场氛围,加大电子商务项目招商引资力度。激励政策方面,设立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在农特产品标准化、品牌培育、产品上行等方面给予重点激励;对电商企业扩大发展规模给予贷款贴息、税费减免等激励,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和示范企业的带动和引领作用。扶持政策方面,对电商创新创业、人才培训体系建设、培训计划落实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制定和实施人才战略,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人力支持。 

五、重点建设项目 

在重点项目的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为主、市场运作、合作共赢”的原则。 

(一)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1.项目功能目标 

“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牵头整合各方资源,推动建设农村电子商务的运营服务、物流服务、产品供应、营销推广、人才培训等体系建设;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分析工作机制,及时了解县域电子商务发展情况,为政府决策和企业经营提供依据;推动并协助政府制定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制度体系,协助政府解决电子商务发展问题;提供电子商务运营、创业孵化、教育培训、产品信息发布、电子商务增值业务等一站式综合性服务;形成“线下服务中心”与“线上服务平台”相结合的公共服务中心。 

线下服务中心是指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大楼,包括办公、培训场地、创客空间、形象展厅、产品展示区、发货仓库区等。线上服务平台有两方面功能,一是作为信息发布平台,发布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相关信息,包括建设动态、政府规划、政策扶持、教育培训等方面信息;发布农特产品信息,包括生产、销售、品牌等方面信息。二是作为咨询服务和教育培训平台,提供与电子商务相关的综合性服务;提供教育培训视频和内容,并链接其他相关在线教育资源,为网上培训提供统一入口。 

2.建设内容与方式 

进一步建设完善现有线下服务中心的服务设施。重点引进和支持具有本地化运营和服务能力的有实力的企业入驻线下服务中心,便于协调资源、发挥合力,提供符合“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功能定位的相关服务。线下服务中心的硬件基础设施主要由政府资金投入建设,并在一定期限内减免入驻机构的场地租金。 

整合完善现有线上平台,包括移动端APP和微信公众号等,实现线上服务平台的功能定位。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可通过合法合规的程序选择建设线上服务平台的合作方(可优先选择入驻线下服务中心的企业),由合作方提供技术支持。同时,鼓励和支持有实力的企业投资建设线上服务平台,与政府的线上平台相互补充,提升农村电子商务的线上服务功能。 

责任单位:县电商办(牵头单位)、宣传部、人社局、统计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二)“县、乡(镇)、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 

1.项目功能目标 

主要建设以“县级公共物流集配仓储中心”为轴心的物流服务体系,“县级公共物流集配仓储中心”独立于各物流公司和电商平台,能够起到集中配送和仓储的作用,实现由县级直接配送至“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的物流功能,切实提升物流效率;下行网购商品在“县级公共物流集配仓储中心”统一分拣后,由物流车辆统一向村级服务站点配送;上行网销农特产品通过物流车辆由村级服务站点直接送至“县级公共物流集配仓储中心”,再分拣至各快递公司;每天向县域内各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配送快递包裹,并从各村级服务站点收集网销农特产品的上行快递包裹。 

2.建设内容与方式 

“县级公共物流集配仓储中心”的仓储总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基础硬件设施由政府投资建设,可以利用闲置厂房或办公场所解决场地问题。设“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和“诏安县公共物流集配仓储中心”等字样牌匾。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可通过合法合规的程序选择有实力的合作方负责运营“县级公共物流集配仓储中心”。物流车辆由合作方购置,合作方必须能够满足每天至少向村级服务站点配送一次下行快递以及收集一次上行快递的要求,政府可适当补贴物流车辆购置费用。在一定期限内,政府减免物流场地租金,对上行快递包裹的物流费用给予适当补贴。政府可协助以“县级公共物流集配仓储中心”的身份与快递企业进行市场谈判,努力获得更低物流费用的合同价格。 

依托由政府主导建设的“县级公共物流集配仓储中心”和“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的网络体系,探索发展固定线路和固定时间的零担班车业务,以“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作为零担货物收货点及零担货物送货点。 

责任单位:县电商办(牵头单位)、财政局、工信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 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体系建设 

1.项目功能目标 

“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独立于各大电商平台,对接“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县级公共物流集配仓储中心”的相关功能;提供代购代销、代收发货、物流配送、教育培训、缴费支付、金融服务、产品信息收集上报、其他信息服务等功能;承担解决农村电子商务物流服务体系的末端配送问题。“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既是农村电子商务运营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也是物流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其物流服务接受“县级公共物流集配仓储中心”的管理。 

2.建设内容与方式 

“一村一站”为目标,整合社会资源,计划建设至少109个行政村的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遴选参与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和经营的单位或个人。遴选标准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者电商能力,代销本村农特产品的承诺指标,接受“县级公共物流集配仓储中心”物流业务管理的承诺,需要政府补贴的范围、期限和金额等。优先选择农村超市、杂货铺、通讯店、邮政服务网点、便民服务站等线下实体店作为合作对象。 

统一形象标识和装修规范,包括整体形象改造和场地整改,设“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和“XXX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的字样牌匾。政府给予每个村级服务站点装修改造的适当补贴。村级服务站点的基本配置包括电脑、LED显示屏、POS机、扫码枪、收银机、网络连接设备、室内外牌匾、办公桌椅等。 

鼓励有实力的企业自行在乡镇机关、学校、居民社区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立智能快递包裹柜,进一步完善物流末端配送服务。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单位)、村委会、县电商办。 

(四)农村产品营销体系建设与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

1.项目功能目标 

通过实施“农村产品营销体系建设与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推动农特产品的标准化、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品牌培育和产品推广等相关工作;规范农特产品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装卸、配送等各个环节的供应链管理;建立农产品的质量检测及溯源管理体系,探索建立“来源可溯、去向可查、风险可控、责任可究”的产品质量保障体系;推动一批农特产品生产企业、生产基地、农业合作社参与网络品牌培育与推广示范工作。 

2.建设内容与方式 

选择诏安特色的青梅、富硒农产品、八仙茶作为典型产品,依托行业协会和农业合作社,在青梅、富硒农产品、八仙茶的产品标准体系建设方面取得突破。探索建立农特产品的网络流通标准,包括流通信息标准、产品信息标准、分拣标准、包装标准、配送标准、验收标准、评价标准以及管理标准。 

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建设农特产品溯源服务系统,使用统一的防伪溯源标识,做到“一品一码”,提供产品从源头到末端的完整数据信息,实现产品质量安全追溯。通过能够让消费者放心的质量保障体系来培育值得消费者信赖的产品品牌。对典型产品进行“三品一标”认证。突出网络品牌的营销特性,重点对青梅、富硒农产品、八仙茶等特色产品实施品牌化建设。努力打造红星青梅、富硒农产品、八仙茶等知名电商品牌。 

结合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的宣传,开展宣传月活动。通过在媒体网络投放广告,举办形式多样的研讨会、座谈会、论坛,制作宣传视频、手册、传单、横幅等,宣传推广诏安农特产品品牌。支持企业抱团参加国内知名电商展、网货展等展会活动。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的线上平台设立诏安品牌农特产品的网上宣传模块,同时设立产品投诉通道,及时解决消费纠纷。积极与各大电商平台对接,推动建立诏安品牌农特产品的全网营销体系。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单位)、电商办、富硒办、市场监管局。 

(五)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育

1.项目功能目标 

通过实施“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育”项目,逐步建立常态化机制化的培训体系,满足政府、企业、农业合作社、网商、创业者以及任何有意愿从事与电子商务相关工作的人员的培训需求;建立诏安县电子商务培训师资库,建立有进有出的师资库动态管理机制;提供智力支持,针对诏安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存在的现实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实施跟踪服务;打造具有诏安特色的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育体系。 

2.建设内容与方式 

在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县级电商人才培训中心。建设一个能够录制教学视频的培训教室。通过自荐、推荐、评议等方式,从优秀网商、电商企业、电商平台、企业中的电商部门、专业培训机构、职业学校、高等院校等遴选出一批高素质、有水平的专业人员,组成电子商务培训师资库。 

努力将线下培训活动延伸至生产经营第一线,重视能够直接在生产经营第一线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训方式。开展 “诏安农村电子商务大讲堂”等线下培训活动,尽可能录制成视频,上传至线上平台,让不能到现场听课的人员有机会通过线上视频学习。 

“诏安县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育体系”的培训要对各类不同人群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不仅含有电商大讲堂,还要有技能培训、实操培训、创新创业大赛、评优评先等多种形式的培训。除线下开班培训之外,普及性培训可采用短视频的方式,在各种活动或会议开始前播放,或置于线上平台播放。提升性培训针对真正有培训需求的对象,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相关机构(如大专院校、教育培训机构、淘宝大学、各大电商平台等)组织“大讲堂”培训活动,以线下开班培训为主;并以学员为基础,探索设立诏安县电商俱乐部,将其打造成一个能够进行内外部交流合作的平台。 

总体上,线下培训至少3000人次以上;经培训考核合格者,签发合格证书。

责任单位:县电商办(牵头单位)、人社局、教育局、农业农村局、团县委、县电子商务协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 诏安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宣传推广

1.项目功能目标 

通过实施“诏安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宣传推广”,制定有利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规划、标准和实施方案;建立有利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和制度体系,形成长效机制;加大电子商务和互联网知识、思想和理念的宣传和传播力度,营造良好市场氛围,推动全社会积极参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努力打造能够切实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软环境。 

2.建设内容与方式 

组织专家队伍或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相关机构编制科学合理的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诏安县电子商务发展的目标和方向,助力农村电子商务在有序合理的规划中稳步向前推进;分析电子商务发展现状,研究政策实施效果,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合理布局,促进建立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长效机制。 

政府相关部门加大有计划的宣传推广力度,促进确立电子商务和互联网的发展理念,凝聚共识。应充分认识到软环境建设是诏安县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工作,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进程中,努力解决目前尚不能解决、未能预见或新出现的软环境问题,包括人才环境、信用环境、营商环境等方面的问题,并根据新情况推进实施必须建设的新项目。 

责任单位:县电商办(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六、资金安排

(一)投入规模 

县级财政设立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扶持电子商务发展。对诏安县电子商务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扶持项目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分别报县政府审批。 

(二)投入方式 

具有公共产品属性的投资主要由政府资金投入建设;经营类项目主要由市场化主体运作,其中一些具有前瞻性、确实能够有效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经营类项目,政府可采取“以奖代投”的方式扶持市场主体先行投入建设,再根据实际运营的绩效给予奖励。 

七、组织实施 

(一)启动阶段 

实施期限:2018430日前。 

在调研摸清诏安县电子商务发展情况的基础上,根据诏安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工作示范县方案、项目和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行公示并报福建省商务厅、财政厅备案。 

根据完善后的《诏安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建立统筹协调机制,确定责任单位,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启动重点项目建设。 

按全县三级会的规模召开动员启动会,邀请有经验的电子商务专家进行宣讲,让责任单位对项目功能目标、建设内容和建设方式等方面有清晰的理解,为项目落地执行打好基础。 

利用新闻、网络、广播等各类媒体渠道,大力宣传诏安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相关政策、重要目的和意义等,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实施阶段 

实施期限:201851—2019830日。 

推进项目实施。根据实施方案中的项目责任单位,由牵头单位牵头制定项目实施的具体方案。选择确定项目承建主体,加强政策指导和支持,按计划督促项目承建主体推进项目实施,确保重点项目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加强督导检查。县电商办和财政局定期对重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重点项目建设进行全程动态跟踪和监管,督促项目实施,及时上报项目进展情况和工作总结;建立项目台账制度,抓好责任落实。 

组织项目验收。收到重点项目承建单位的验收申请后,严格按有关程序和实施方案,及时组织项目的审核验收,确保项目执行效果和目标的实现。 

(三)绩效评估阶段 

实施期限:20191231日前。 

重点项目实施过程中或全部完成后,由福建省商务厅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机构,对《诏安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全面检查和绩效评价。 

(四)总结推广阶段 

实施期限:202011 —20201231日。 

根据绩效评估的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按时完成整改提升。在整改提升的基础上,全面梳理总结,持续开展查漏补缺,全面推进电子商务在全县农村及各行各业的应用与深度发展,保持电子商务发展的浓厚氛围。 

八、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领导 

调整充实诏安县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电商办)。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审议决定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县电商办负责具体工作的协调与落实,各重点建设项目均落实责任单位,牵头单位负责具体项目的推进。 

(二)加强行业监管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电子商务标准和统计体系建设,加强涉及行政许可的网上商品和服务的监管,引导电子商务规范有序发展。发挥公安、市场监管、税务、工信(商务)、文旅等部门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监管职能,促进网络交易主体守法经营,大力打击网络售假和网络诈骗等违法行为,完善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 

(三)落实资金保障 

在充分利用好国家、省、市专项资金支持的同时,县级财政加大资金配套力度。加快落实由县级财政设立的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除县财政预算安排外,积极争取市配套资金支持,同时创新思路引进社会资金参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出台奖扶办法,落实政策扶持资金,采取以奖代补、专项补助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示范企业和示范项目的扶持。 

(四)强化考核措施 

建立县、乡(镇)“两级领导、多部门协作、规划与考核并重”的监督考核机制。将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纳入县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并列入各乡镇和县有关部门党政领导班子的考核内容,设立专项工作奖励。研究制定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绩效评价办法,定期考核评价电子商务建设和应用情况,将考核作为总结表彰的重要依据。及时报送建设进展情况和年度工作总结,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五)建立咨询机制 

组建能够为政府决策和企业经营提供咨询服务的“诏安县电子商务专家咨询组”,研究诏安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重点课题,制定可行方案,指导诏安县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根据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考评体系要求,研究诏安县电子商务发展的特色和重点,有针对性地提升诏安县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中的地位,强化诏安县的电子商务示范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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