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处 发布时间:2019-08-19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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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开展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9〕58号)精神,我县2019年再次获批创建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资格。现结合我县实际,制订如下创建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聚焦乡村振兴和精准扶贫,以创建农村电商综合示范升级版为抓手,加强农村流通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探索数据驱动,促进产销对接,构建普惠共享、线上线下融合、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畅通的农村现代流通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市场为主,政府扶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发挥政策催化作用,促进资源优化统筹,建立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二)统筹规划,创新发展。将创建农村电商综合示范升级版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全域旅游开发等有机衔接,充分发挥“互联网+”“智能+”在优化经济结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特殊作用,促进城乡互补、农商互联、农旅互通和商旅互赢。主动适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转变传统发展观念,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充分利用本地现有资源,建立和完善农村电商资源共享机制,促进全县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三)因地制宜,培育特色。结合我县产业结构、人文环境和资源禀赋,深化电商在农业农村的应用,加强品牌培育,提升标准水平,提高品控能力,推动电商与特色产业、乡村旅游、民俗文化等地方优势产业有机融合,形成农村电商可持续的市场化运营机制,探索具有尤溪地域特色的电子商务发展路径和模式。

  (四)以点带面,示范推广。立足“消费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和农村电商需求,精准施策,耙向发力,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提升公共服务能力,补齐农村流通过设施短板,促进农业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合作。加强项目管理和绩效评估,充分发挥示范企业和重点示范项目的辐射带动作用,及时总结经验,做好示范推广。同时积极引领消费型互联网向产业化互联网转型,不断提升示范效应。

  三、工作目标

  围绕建设“我家在景区”新尤溪目标,建立完善农村现代市场体系,进一步挖掘农村电商潜力,提高农村流通效率,加强农村产品的品牌、品质控制和标准体系建设,强化益贫带贫利益联结机制,促进扶贫带贫、产销对接、便民消费等成效明显,农村网络零售额、农产品网络零售额等指标整体增速高于全国农村平均水平,巩固脱贫成效,促进乡村振兴。

  (一)持续增强电子商务对县域经济的带动能力

  通过创建农村电商综合示范升级版,力争到2022年,全县农村网络零售额、农产品网络零售额等增速高于全国农村平均水平。农村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长15%;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长20%,促进电子商务与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成为带动县域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的强劲动力。

  (二)基本实现农村电商和物流服务全覆盖

  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具有服务农村产品上行功能的物流配送体系,发展农村共同配送,统筹协调县域物流运输体系,物流快递企业的乡镇覆盖率超过100%,且为所有村级电商服务点提供服务,与村级电商服务点实现资源共享。补齐产地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基础设施短板,实现物流渗透到全县各主要农产品供应基地,农村商贸物流成本明显下降,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实现均衡发展,农村流通效率明显提高。

  (三)形成一批特色产品电商化销售供应链

  通过电商整合机制的引入,将尤溪优势特色农产品的供应链进行整合,建设和完善农产品分级、包装、营销、产品标准化、质量认证、品牌培育、质量追溯等综合服务体系,形成尤溪优势特色农产品电商化供应链。力争到2022年力争打造产销一体化的特色农产品供应链3条以上,标准化生产并商品化上行的农产品达4种以上,打通农产品产销链条,增强农副产品附加值。同时,到2022年,围绕“我家在景区”的战略目标,力争形成1-2个民族特色旅游工艺品品牌及产业链,并与各大旅游在线机构和旅游社合作开展O2O推广。

  (四)促进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和创业孵化

  到2022年,构建多层次、多类型的电商培训服务体系,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同时在做好电商基础人才孵化培训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大数据运用、VR技术、社交电商和跨境电商等精英人群培训,努力聚集一批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网商队伍。

  四、主要任务

  (一)完善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1.实施产销一体化供应链工程。

  (1)支持建设以绿色优质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产业链为基础,集科技创新、休闲观光、种养结合、线上线下融合销售的特色农业产业集群,通过发展农产品检测、包装以及仓储保鲜等服务,构建完善的分级、包装、预冷等初加工和商品化预处理设施等综合服务体系,提高农村产品商品化率,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壮大一批经济效益好、带动能力强、规范生产管理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龙头企业,打造一批自主农产品品牌。

  (2)支持推进农产品分类定级和配送标准规范体系建设。

  (3)引导和鼓励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推行国际国内通行的GAP、GMP、HACCP、ISO9000、ISO22000等管理体系,开展农村产品相关体系认证及“三品一标”认证,围绕从农产品生产到加工到销售全链条,建立、完善产品质量安全可溯源体系建设,提高我县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及市场竞争力,把农产品变成工业制成品,变成适合大规模生产和网络销售的网货。

  (4)加强对农产品标准化安全生产、农产品保鲜、加工和流通等环节的质量管控,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初步建立来源可追、去向可查、责任可究的全程农产品电子商务溯源体系,从源头防止假冒伪劣商品进入交易环境,保证我县农村电子商务有序健康发展。

  (牵头单位:尤溪县信息化建设及电子商务项目指挥部;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

  2.实施特色产业提升工程。

  (1)茶叶产业:支持龙头茶企加强产品开发、包

  装文创和品牌打造,鼓励新型茶业商业模式创新,促进茶叶电子商务规范发展,加快实体店功能转型。支持开设品牌专卖店、连锁营销、电子商务和现代茶馆茶楼等经营网点。持续开展“闽茶海丝行”茶叶经贸活动,扶持有条件的茶叶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2)蔬菜产业:着力发展冷链物流,加快发展净

  菜上市、定制配送等流通新业态。加强蔬菜物流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一批蔬菜冷链物流园专区,提高蔬菜采后增值率。依托大润发、百联等超市,推广农超直供对接、产品直销直供平台,继续开发闽中电商物流园农产品电商销售模式,培育一批较成熟的蔬菜定制配送、农超直供、电商销售主体。

  (3)水果产业:支持发展冷链物流、直销、配送等销售新兴业态。加强水果营销队伍建设和特色果品产地认证,提高开拓市场能力。举办或参与大型柑橘展销会和评优活动,进行产品宣传与推介,着力提高本县水果区域公用品牌的知名度与美誉度。依托龙头企业和行业协会,建立完善产品等级标准,实行统一包装、统一标识销售。积极发展水果生鲜电商,加强与农产品电商相匹配的果品标准体系、质量安全追溯体系、采后商品化处理设备、果品冷链基础设施建设。发挥旅游业的产业带动效应,打造水果主题特色休闲农业,开发集自由采摘,休闲体验,农家乐,科普研究于一体的水果生态特色旅游项目。

  (4)食用菌产业:支的构建园区食用菌生产、加工、仓储、冷链物流、销售一体的全产业链,建立电商平台,打造线上线上互动营销的产销模式。支持举办或参与大型食用菌展销会和评优活动,进行产品宣传与推介。发展活体菌棒或菇体冷链物流、直销、配送等销售,发展贸易物流、休闲旅游、体验营销、产学研等诸多领域。

  (5)水产畜禽产业:培育一批有较强影响力畜产品品牌,打造尤溪黑山羊等区域公用品牌;继续支持福之羊、光华百斯特等龙头企业开发知名品牌、发展休闲农业。大力发展“互联网+”畜产品营销,支持畜产品冷链、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加快冷鲜肉配送体系建设。推进水产品批发市场、集散中心建设和升级改造,鼓励扩建冷库,提升冰鲜水产品冻存率。鼓励各地打造区域性渔业品牌,支持水产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地理标志、省著名商标、省名牌产品、无公害水产品等品牌。

  (牵头单位:尤溪县信息化建设及电子商务项目指挥部;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各乡镇)

  3.实施区域公共品牌引领工程。以供应链整合和价值链提升为重点,制定区域公共品牌准入标准、合作规程和激励约束机制,采取邀约制和申请制模式,对符合资质条件和准入标准的地产品进行甄选把关和质量背书,分批次升级列入公共品牌项目库,精挑细选品牌供应合作商,构建以区域公共品牌为驱动、以优质地产品为支撑的品牌体系,促成“母品牌+子品牌”相得益彰,建立有效的利益衔生和共建共享机制。

  (牵头单位:尤溪县信息化建设及电子商务项目指挥部;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

  4.实施电商农旅融合发展工程。

  (1)坚持农旅融合协同发展,引导并推动各旅游景点与旅游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和推广,提升县域特色旅游的电子商务应用水平,并加强与同程网、去哪儿、携程网等第三方平台的合作,通过拓展线上下单、线下体验的O2O业务,打造旅客线下体验的“新版途”;复制推广乡村旅游驿站模式,引导更多旅游企业开展集旅游咨询、地接、客服、展示、预订、交易于一体的电商服务平台、APP或小程序运用,提升全域旅游电子商务应用水平,为游客提供便捷、实惠、优质,高效的在线旅游服务。

  (2)促进乡村旅游营销电子商务化。结合地域特色旅游资源,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个性化、体验式农村电子商务;深入挖掘农耕文化、饮食文化和乡土文化等充满“乡土味”的地方风情,融入到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产品开发中,开发旅游特色商品与伴手礼,提升产品附加值;加大旅游商品、手工艺品、休闲农业以及乡村旅游产品、线路宣传营销力度;通过线上线下互动方式,举办乡土文化、民俗风情、农事节会等乡村旅游活动 。

  (3)有序引导乡村民宿(限绿野乡居)、研学教育实践基地(获市级教育、文旅部门批复)、旅游观光工厂等创新网销产品或服务,加大电商营销推广,加强与同程网、去哪儿、携程网等知名平台及本地旅游导购平台合作,拓展营销渠道。

  (牵头单位:尤溪县信息化建设及电子商务项目指挥部;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旅局、各乡镇)

  5.实施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改造工程。

  (1)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为主、科学长效”原则,以降低物流成本、提高投递效率为目标,优化快递物流资源配置,突出企业主体地位,加快快递物流设施升级改造,延伸农村末稍快递,提升快递物流信息化水平,引导快递物流企业在整合资源中降成本,从延伸服务中增效益,逐步构建层级合理、衔接配套、服务高效、管理规范的电子商务快递物流体系,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和县域电商发展新需求。

  (2)有序引导现有工业、商业、仓储和运输等物流资源,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引导其与电子商务平台深度合作,提高物流配送的社会化、组织化和信息化水平。

  (3)鼓励引进知名仓储、物流快递企业落户我县,合理布局建设区域性总部和转运分拨中心,构建电商仓储物流服务体系。支持建设集生鲜农产品交易、仓储、运输、加工、检测、集中配送等功能于一体,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的低温物流园区。支持建设具有预冷、冷藏、初加工、调运等功能的果蔬、食用菌等特色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

  (4)支持生鲜农产品零售企业建设低温仓储配送中心、冷库,购买冷藏车、冷柜、蓄冷保温(隔热)箱等设施设备,破解我县蔬菜、鲜果等农产品在上行中的储藏和运输问题。

  (5)加强城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鼓励商贸企业与物流快递企业,利用利用闲置厂房等资源,联营拓展农村物流配送,打造基于互联网技术服务农村商贸流通的B2B+O2O电子商务平台,加强各类物流服务的整合,有效降低运营成本,实现商贸产品批发下乡。

  (6)加大对农村快递服务网点的建设或改造力度,鼓励发展第三方配送和公共配送;支持农村淘宝构建以“网店+社区店+连锁店+自助取货点”为核心的城乡电商物流服务体系,做好末端投递。

  (7)推进农村传统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引进一批国内知名电商企业来尤设立区域总部或者开展涉农电商业务。加快我县传统农产品交易市场向现代综合交易市场转型升级,探索“电商+市场”新型经营模式。以商贸流通企业、农业龙头企业为重点,加快电商平台和销售网络建设,着力培育一批农村流通类电商龙头企业。

  (牵头单位:县信息化建设及电子商务项目指挥部;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局)

  6.实施数字尤溪运用推广工程。

  (1)有序推进“智慧农业”版本升级。建设互联网+现代农业数据中心,在基础信息的采集和管理基础上,对应用数据进行深层挖掘,提供科学数据支撑、分析决策支撑,提供可持续的增值服务,以信息化手段提升现代农业水平,支持宏观调控科学化,推动政府治理精准化,推进农业服务便捷化,促进安全保障高效化,加快民生服务普惠化。

  (2)支持食用菌农业物联网和数字化应用。整合食用菌产业资源数据,结合食用菌生产数据、流通数据及销售数据,进行数据挖掘分析,为管理部门决策、生产者经营管理及消费者提供服务。

  (3)有序推进畜禽大数据建设试点。利用大数据技术构建畜禽价格发现机制,汇聚生猪等畜禽全产业链数据,通过分析模型和关联分析技术,加强生猪等价格周期波动规律研究。同时利用相关数据分析,全面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

  (4)建设联合镇数字田园试点项目。以数字技术为手段,打造乡镇区域集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金融服务为一体的生态圈,实行生产标准化、安全可视化、加工智能化、销售品牌化、提升农产品的品质、品味、品牌,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5)有序推进“互联网+”油茶区域化链条化试点。综合服务平台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WebVR、AI等先进技术和理念,全链条贯穿油茶产业上下游环节,精准化为政府部门、龙头企业、产业联盟及油农、消费者等提供数字化、网络化服务。

  (6)积极开展“互联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深化银企合作,组建“微商货资金池”,支持小微企业创业;扩大电子商务企业贷款抵质押品范围,创新融资担保模式,拓宽电子商务企业融资渠道。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探索建立面向中小微型企业线上、线下的多层次投融资服务体系,在融资规模、周期、成本等方面提供更具针对性和灵活性的产品和服务。在全省率先开展本地电商网销农副产品责任险保险,健全销售渠道安全性,提高保障生产者、消费者抵御风险能力。

  (7)有序推进数字乡村试点。以支持半山智慧乡村建设为试点,整合农村淘宝、益民信息社、供销e家、村邮驿站等资源,全面实施农村电商服务下沉计划,致力打造一批可学可看可推广的农村电商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村。

  (牵头单位:县信息化建设及电子商务项目指挥部;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电商协会)

  (二)构建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

  1.实施电商园区功能提升计划。

  (1)以争创全省电商示范基地(园区)为目标,着眼电商园区与旅游景区相融合,优化闽中电商产业园功能布局,推进配套生活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将闽中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成为3A级景区。

  (2)加大电商综合楼宇整合,不断拓展电商众创平台和发展空间,支持利用大数据、云计算、VR、AI等技术,推动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功能升级。

  (3)完善约束激励机制,通过扶强育大一批、招商入驻一批、未位淘汰一批等办法,全面提升园区电商集聚规模和效益,力争实现园区入驻企业100家以上,年网销营业额超千万元优质电商企业10家以上,实现上缴税收达100万元以上。

  (4)针对电商园区服务业态短板,加大平台运营、品牌文创、美工摄影、质量标准、信用金融等服务采购、招商入驻和实体培育,促进电商公共服务社会化、本土化和可持续运营。

  (牵头单位:县信息化建设及电子商务项目指挥部;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科技局、县电商协会)

  2.实施农村电商服务下沉计划。

  (1)以便民、利民、惠民为目标,持续推进农村淘宝、天猫优品、京东、苏宁等项目在尤落户生根,并致力分步在金融、旅游、教育、医疗、农资、彩票、网货上行、精准扶贫、慈善公益等方面试点推进,发展“智慧乡村生活”电子商务服务模式,实现一网多用,将服务体系下沉到村。

  (2)落实好农村电商增值服务,全面拓展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综合服务功能,逐步增加政务信息发布、邮政便民服务、手机充值、票务代办、水电气费缴纳、务工信息发布、土地流转、农产品网络销售、家电维修、房屋租赁、二手交易以及养老、医疗等服务功能,力争行政村(含建档立卡贫困村)网点覆盖率达90%以上,提升群众普惠农村电商综合示范的获得感、幸福感。

  (3)鼓励电商企业、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与当地主导产业有机融合,助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促进农民稳定增收,助力乡村振兴。

  (牵头单位:县信息化建设及电子商务项目指挥部;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3.实施农村电商示范基地打造计划。鼓励各乡镇通过对现有农业产业园区进行电商化改造或者采用盘活商业用房、闲置厂房、乡镇汽车客运站、农民住房等资源的方式,建设一批特点鲜明的农村电商小镇、产业示范园(孵化园)、专业示范村,吸引电商企业、电商配套企业和电商创业群体入驻,形成集平台建设、商品贸易、物流配送、融资支持、文化创意、就业培训等为一体的农村电商示范基地。

  (牵头单位:县信息化建设及电子商务项目指挥部;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科技局、各乡镇)

  4.实施电商扶贫兴农普惠计划。

  (1)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村推进电商服务站、益农信息社、便民服务站、党员服务站等“多站合一”建设,参照农村电商服务站点验收办法,对贫困村2019年以来新建的多功能服务网点,酌情一次性给予补助5000-10000元。

  (2)鼓励有条件、有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开设网店。对贫困户新开设的网店正常运营3个月以上,当年度开设网店的网络资费给予全额补助(包括电信运营商直接减免)。对贫困户新开设网店首次突破10000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

  (3)鼓励电商企业主动对接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户,支持电商企业收购贫困户自产农特产品,根据企业出具的采购贫困户农特产品佐证材料(贫困户签收并按手印),按采购金额的20%予以补助,单家企业不超过15万元。

  (4)鼓励电商扶贫就业。支持电商、快递等企业开展就业扶贫,企业每吸纳1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贫困人员年收入2万元以上、且劳动合同签订二年(含)以上的,给予企业5000元一次性奖励,奖励最多不超过5万元。

  (5)结合网点布局和产销需求,倾斜政策,规划开通7条快递公交干线,重点为习近平总书记到尤10个调研村和33个建档立卡贫困村(户)实开通绿色产销通道,市场化新建一批集包裹投递、生鲜冷链的公共服务“机场”,促进城乡快速便捷高效流通。

  (牵头单位:县信息化建设及电子商务项目指挥部;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三) 加大农村电子商务培训

  (1)制定电子商务进农村培训计划,整合全县现有的教育资源和第三方培训机构积极参与电子商务进农村培训工作,实施面向基层干部、农村经济组织、创业青年、大学生村官、返乡大学生、建档立卡贫困户等人员的电商创业就业培训。

  (2)针对各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电子商务企业、旅游企业等发展要求,开展美工、营销、产品设计等具有针对性的电商主题及沙龙等培训,建立培训对象广泛、形式多种多样、层次内容丰富的培训体系。

  (3)注重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培训,做到应培尽培,培训内容主要就农村产品上行开展有关网店开设、宣传推广、产品营销等实操培训,

  (4)建立健全培训后服务机制,根据培训类别开展培训后跟踪服务,推进电商培训与就业用工对接,强化创业孵化,提升培训转化率。

  (牵头单位:县信息化建设及电子商务项目指挥部;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团委、各乡镇)

  五、组织实施

  (一)启动阶段(2019年)

  1.根据项目申报方案及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完善创建农村电商综合示范升级版实施方案、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在尤溪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并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备案。

  2.根据机构改革人事变动和部门职能归并,及时调整充实县农村电商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和推进机构,建立跨部门统筹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启动项目建设。

  (二)实施阶段(2019年-2021年)

  1.推进项目实施。按照创建工作实施方案,选择确定项目承办主体,加强政策指导和支持,按计划督促项目承办主体推进项目实施,确保示范项目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2.开展业务培训。认真制定创建工作培训计划,完善农村电商培训转化机制,开展多层次、多类型业务和技能培训,提高政府机关、涉农企业、工业企业、农村创业青年和农民等各行业人员使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应用信息技术的能力。

  3.加强督导检查。由县信息化建设及电子商务项目指挥部牵头,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和跟踪推进工作。加强项目动态管理,建立项目信息通报和台账管理制度,推行阳光监督,确保项目有序推进顺利实施。

  (三)巩固阶段(2021-2022年)

  适时开展创建工作“回头看”,自查自纠,及时整改。根据上级审计组(专家组)绩效评估结果,针对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按时完成整改提升。在整改提升的基础上,全面梳理总结,持续开展查漏补缺,纵深推进农村电商综合示范创建工作,保持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态势。

  六、资金支持重点与比例

  1.完善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预算资金1300万元,占比65%;

  2.构建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方面:预算资金300万元,占比15%;

  3.加大农村电子商务培训方面:预算资金260万元,占比13%;

  4.其他方面:预算资金140万元,占比7%;

资金使用预算安排表

序号

项目支持方向

资金安排

(万元)

所占比例

重点支持方向和内容

资金使用累计进度安排(%)

2019

2020

2021

2022

1

完善农村流通基础设施

1300

65%

1.实施产销一体化供应链工程;

2.实施特色产业提升工程;

3.实施区域公共品牌引领工程;

4.实施电商农旅融合发展工程;

5实施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改造工程;

6.实施数字尤溪运用推广工程。

2015年结余资金扫尾

20%

50%

100%

2

构建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

300

15%

1.实施电商园区功能提升计划;

2.实施农村电商服务下沉计划;

3.实施农村电商示范基地打造计划;

4.实施电商扶贫兴农普惠计划。

同上

25%

55%

100%

3

加大农村电子商务培训

260

13%

1.尤溪县电子商务普及培训;

2.尤溪县电子商务基础人才培训孵化;

3.尤溪县农村产品跨境电商人才培训孵化;

4.尤溪县我家尤礼县域电商公共品牌主题培训;

5.尤溪县电子商务新媒体运营主题培训;

6.尤溪电子商务淘宝直播训练营主题培训;

7.尤溪电子商务美工技能提高训练营主题培训;

8.尤溪县电商创业企业家沙龙。

同上

30%

60%

100%

4

其他

140

7%

根据创建工作需要,实施开展其他服务于电商产业发展的项目建设。

同上

30%

60%

100%

合计

2000

100%

 

 

  七、资金使用管理

  1.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由县商务局、财政局共同研究制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设立专账专户,做到专款专用。

  2.专项资金使用坚持定向使用原则,原则上不准用于支持基建项目;不准用于网络交易平台建设;不准用于购买流量支出。

  3.坚持公开规范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规范科学,分配和使用情况向社会公示,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4.坚持市场主体原则,对能够市场运作的项目,实行企业投入为主,专项补助为辅。对于企业为主体建设的市场化项目,单个项目补助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该项目实际投资的30%。个别项目属于特殊情况的,不得超过该项目实际投资的50%。

  八、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第一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农村电商综合示范创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项目指挥部,并抽调电商团队,全程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的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和跟踪推进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各司其责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解决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健全创建工作联动协调机制,明确主体责任,抓好任务分解,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党政部门、行业协会、电商企业、第三方平台、综合运营商和实体网商的的职能作用,形成加快电子商务发展整体合力。

  (二)加大政策扶持。全面落实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各项政策措施,采取以奖代补、项目申报、绩效奖励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示范项目的扶持力度。持续完善并适时出台更加符合我县电商发展的政策措施,发挥政策叠加效应。建立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资机制,从主体培育、平台建设、跨境电商、物流快递、人才培训等方面,全力扶持和助力电商又好又快发展。

  (三)强化资金监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明确专项资金支持对象和扶持范围,规范专项资金组织申报、审核把关、公开公示、拨付程序、验收检查等,全面推行阳光监督,确保专款专用,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建立督查考核机制,定期对农村电商综合示范创建工作进行督查,及时收集工作信息,并将督查结果进行通报。

  (四)做好统计监测。加强电子商务产业统计监测工作,做好电子商务企业信息统计和数据采集,加快构建电子商务统计监测与部门联动机制,深化电商统计分析与数据利用。加快电商领域标准化建设,推动电商协会与电商企业参与电子商务标准制定。加强网络监管方式创新,提升网络监管技术水平,及时有效地打击网络侵权等违法行为,促进我县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

  (五)及时总结推广。商务主管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及时总结示范创建过程中涌现出的典型案例,多形式、多渠道地加以宣传,不断提升全县电子商务影响力,全力营造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主体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推动电商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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