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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政策
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和商品备案管理工作规范
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时间:2015-12-08 09:39
相关文章:
质检总局关于发布《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和商品备案管理工作规范》的公告
〔2015年〕第137号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有关要求,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健康规范发展,质检总局制定了《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和商品备案管理工作规范》,现予发布(见附件),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和商品备案管理工作规范
质检总局
2015年11月24日
附件下载:
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和商品备案管理工作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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