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全国首批采用水水联运海关监管新模式的进出口货物,在厦门东渡港、泉州石湖港办理海关多式联运监管手续后顺利发运。这标志着水水联运试点在福建启动,实现了“一次申报、一单畅行、一箱到底”。
海关总署近期发布公告,在原有出口铁公联运试点基础上,启动进出口货物海铁联运和水水联运监管模式试点。在该模式下,企业仅需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向海关传输一份多式联运申请单,就能实现“一次申报、一单贯通”。这一试点精简了申报内容,支持企业灵活换装作业等物流需求,具有申报数据更简练、通关手续更便捷、物流操作更灵活的特点。企业运用多式联运方式可实现不同运输方式互补,优化全程物流链条,有效降低社会物流成本。
1月27日,一批10个集装箱、价值42.5万元的木薯淀粉由越南进口至厦门东渡港,在厦门海关所属东渡海关采用多式联运水水中转模式申报后,在厦门海关、福州海关的共同监管下,搭乘内支线船舶运往福州马尾海盈码头。同日,一批2个集装箱、价值19万元的聚酯长丝纱由泉州石湖港出发,在泉州海关驻石狮办事处采用多式联运水水中转模式申报后,在厦门海关、海口海关的共同监管下,搭乘内支线船舶运往海南洋浦港装船出口至巴基斯坦。
厦门海关口岸监管处物流监管科科长张真介绍,新模式解决了以前进出口货物多次转关手续需多次申报等难题,现在企业只需填多式联运申请单,就可实现舱单、物流等信息跨部门共享,流程简化,预计可压缩本地企业通关时长30%以上,降低综合物流成本20%以上。
为推动多式联运水水中转新模式顺利落地,厦门海关积极牵头组织优化多式联运监管模式,协助海关总署完成标准统一、流程优化及系统开发、测试等工作。该模式的应用,进一步提升了多式联运业态下海关监管货物在口岸地、换装地和主管地的物流流转效率,提供了适应“一单制”“一箱制”的海关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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