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商务厅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来源:福建省商务厅政策法规处 发布时间:2022-01-25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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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福建省商务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推进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扎实推进商务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落实推进会上作重点发言,福建省商务厅政策法规处荣获全国“七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一、加强对商务法治建设组织领导

厅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厅主要领导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把法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亲自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商务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分管领导抓落实,扎实推进商务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推进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确定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省法治政府建设、普法依法治理、“放管服”改革年度工作任务,细化落实举措,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点工作

二、持续推进依法履行商务职能

(一)实行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制度。加强清单动态管理,组织修编省商务厅《权责事项清单》权责事项共127项,经省委编办、省审改办审核后,在厅门户网“行政权力事项清单”专栏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新修订了《福建省商务厅廉政风险防控指南》,不断完善厅党组会议、厅务会议、专题会议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三)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和加强合同审查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进一步规范行政决定文书制作,推动落实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制度。对合同进行严格把关,全年已审查本厅各类合同230多份、各类合作框架协议(备忘录)10多份。

(四)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全完成一起行政复议案件的证据准备和答复工作。依法应诉三起诉讼案,其中一起案件一审撤诉终结,两起案件均胜诉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进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落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管理。对省商务厅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规范性改版,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格式、内容,便捷企业群众查阅政府信息。

三、组织开展立法和清规等基础性工作

(一)协助做好立法工作。对各类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及征求意见稿,认真组织研究、研提意见建议。推进厅立法项目(省政府规章调研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和备案工作。严格按照《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落实制定程序,加强合法性、合规性、公平竞争审查。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和主动公开制度,厅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都在规定的时限内报送备案审查。

(三)做好法规清理工作。按照立改废释并举要求,做好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开展涉及行政处罚、计划生育等专项法规清理工作。健全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机制,加强厅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厅党组党内规范性文件的专项清理工作继续牵头做好与外商投资法不符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四、扎实推进“八五”商务普法工作

(一)研究制订2021-2025年省商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明确“八五”普法主要任务、普法制度等,并对相关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了责任单位。

(二)强化普法工作基础保障。将普法工作费用列入年度经费预算,足额保障普法工作经费,确保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有效开展。持续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厅门户网站、福建商务公众号、厅办公大楼和行政服务中心电子显示屏等平台作用,开展以案释法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三)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和第四个“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等。与左海社区联合举办宪法进社区主题宣传活动,引导和推动了左海社区群众法治意识,真正让宪法走进寻常百姓心中。

(四)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定厅普法责任清单和重要节点普法宣传清单,研究制定《法治建设方案》厅贯彻措施。利用挂钩服务机制、开展商务行政执法等,面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宣传宪法及商务高质量发展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宣传行政处罚法等新修订法律法规。

五、严格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一)积极开展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定了《福建省商务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开展了对二手车流通、汽车流通行业、加油站点散装汽油和内设加油站点、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企业、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代理机构及招标项目、对外投资合作企业等单位(或项目)的随机抽查组织和抽查结果公开工作

(二)联合开展跨部门事项监管工作深入落实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联合省市场监管部门下发加强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监督检查通知,指导各地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推动市场监管部门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优化技术方案。并按比例随机抽查了42家外资企业年报,有效提高了外资企业年报报送率和信息完整性、准确性。

(三)优化提升商务系统“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和应用水平。梳理完善“互联网+监管”商务监管主项(40项)、子项(138项)的监管内容,制作对应检查实施清单(26项),更新执法人员信息库,补充完善各类监管数据,进一步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规范了监管行为,提升了监管效能。

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推行告知承诺制。2021年7月1日起,全面落实国务院明确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制作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指导督促市县修改办事指南。

(二)持续推进审批标准化建设。梳理制定《福建省商务系统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化目录清单》,实现全省商务系统同一审批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对商务审批服务事项中属政务部门核发的材料,实现全省商务系统电子证照“五级十五同”。除涉密及敏感事项不宜公开外,全部事项实现全程网办、“一趟不用跑”。

(三)持续优化服务流程。引导和鼓励企业无纸化申领进出口许可证;主动调整实现商业特许经营备案事项无纸化。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深化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多证合一”联网审核,免除申请人在两个系统分别录入、提交材料,便捷企业办事。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做好政务数据汇聚和共享,截止12月底实现数据汇聚623万条。梳理便民服务事项,配合落实小型非营运二手车“跨省通办”服务事项标准化配置工作,并将其列入全省商务系统便民服务事项。

七、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加强清单管理。省商务会同省发改委组织实施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联合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

(二)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积极主动与商务部沟通衔接,及时调整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化目录清单,指导督促市县落实已下放事项的“证照分离”改革。全面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自贸实验区版本),更大力度推动自贸片区改革。

()进一步健全外商投诉处理机制。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有关工作的通知》。省市县三级已全部建立外资投诉网络。

(四)持续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成4.0版,提供关、港、贸、税、金一体化服务,注册用户1.8万家,年业务总量超过5000万票,入选全国自贸试验区“最佳实践案例”。至目前全省进口、出口货物整体通关时间分别压缩70%、90%以上,优于国内平均水平。加快推广实施“提前申报”“两步申报”“先放后验”“船边直提”“抵港直装等便利化措施和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制度,全省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口岸营商环境加快形成。

八、为先行先试改革创新提供法治保障

(一)推动《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办法》立法进程。领导带队赴开发指导推动《管理办法》起草工作。

(二)配合做好先行先试区域立法相关工作,如对《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闽台养老服务合作立法提出了修改意见。对国家和我省惠台政策措施进行全面梳理,编制形成了大陆首份台商投资专项指引《台商投资福建指引(2021版)》。

(三)协调推进自贸法务先行区建设。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积极协调推进海丝中央法务区自贸先行区建设。赴四川成都考察学习,开展自贸区法务资源调查,配合完善建设工作方案。11月5日,省委、省政府在厦门举行海丝中央法务区启动大会暨首届论坛正式成立了海丝中央法务区海丝中央法务区自贸先行区。出台《支持海丝中央法务区自贸先行区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措施,支持厦门自贸片区探索新型法务服务模式,打造成为以突出服务金融、商贸、航运、知识产权为特点的海丝中央法务区自贸先行区,为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提供良好法治保障。

(四)牵头组建千名律师服务团。在省司法厅和省律协支持下,以及各设区市的积极推荐下,省商务厅牵头组建了千名律师服务团,共有律所197家、律师993名参加,为我省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了法律人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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