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3-27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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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省各级政府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各项工作。

  一、坚持党的领导,不断完善法治建设体制机制

  在省委的统一领导下,各级政府切实履行主体职责,对标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我省实施方案,提出年度重点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唐登杰省长先后多次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立法项目。省政府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纳入各级政府各部门绩效考核,把增强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纳入《2019—2022年福建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省政府举办2期专题法治讲座,学习外商投资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内容。举办2期县(市、区)政府班子领导和省直部门分管领导依法行政能力培训班,举办2期新任厅级领导党内法规专题培训班。积极参与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厦门市、福州鼓楼区和福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分别入围综合示范创建地区和单项示范创建项目。

  二、坚持服务理念,持续提升政府依法履职能力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完成机构改革后省、市、县三级涉改部门权责清单的调整完善,完成全省116.3万项权责事项的数据汇聚云平台工作。推进政务服务“马上就办”,省网上办事大厅与省直部门和各市、县、乡镇(街道)审批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建成闽政通APP统一政务平台,接入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超过16万项。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持续推进证明事项清理。全省“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事项占比89.68%。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法定时限的40%,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90个工作日;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不动产登记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在市场监管领域实现7部门联合监管。

  (二)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贯彻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先后制定出台《福建省对标国际先进提升营商环境行动计划》《关于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等。全面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持续扩大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工作,新增漳州市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等3个试点地区。

  (三)保障先行先试区域发展。贯彻国务院部署要求,在自贸试验区扎实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对中央和省级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全覆盖清单管理。开展《平潭综合实验区条例(修改)》的有关立法工作,推进平潭综合实验区法治保障。聚焦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第一、二轮督察交办信访件办结率分别为99.57%、86.1%。

  三、坚持良法善治,不断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坚持立改废并举,健全完善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2019年省政府共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3项,制定(修改)规章4项。9个设区市共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30项,制定和修改市政府规章10项。

  (一)突出重点领域立法。紧扣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要求立法,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条例》。抓准惠民立法,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修订《福建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抓紧环保立法,制定《福建省河长制规定》。抓实文旅立法,制定《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福建省“古泉州(刺桐)史迹遗址”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的决定》。

  (二)及时修订清理法规规章。坚持与时俱进,组织开展“放管服”改革、公平竞争、产权保护等领域涉及的法规规章清理,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修订《福建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办法》《福建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与《外商投资法》及现行开放政策不相符的法规规章专项清理工作。

  (三)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经事前合法性审核的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文件633件(次)。全省各级政府共对1895份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对89件提出修改意见,撤销3件,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四、坚持严格规范,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一)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出台《福建省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部署推进全省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和城市管理六大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深化改革。各设区市均已出台相应实施方案并组建了综合执法队伍,初步实现了执法力量下沉、局队合一、一支队伍管执法的改革任务要求。

  (二)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制定《福建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福建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指导、部署全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突出专项执法惠民生。全省共开展食品安全检查执法11.02万次,查处违法行为2132起;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共抽查经营单位44013家次,办结案件749件;开展“清水蓝天”等环保专项执法行动,共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4146件,涉嫌犯罪移送案件2255起;受理处置网上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近1.7万条,依法关闭网站145家,清理有害信息11万余条。

  五、坚持制约监督,不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织牢权力监督密网。全年共受理行政效能投诉件2957件,办结率100%;受理“12345”平台诉求252万件,诉求受理和反馈回复率100%,按时办结率99.95%,群众满意率99.63%。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892件,政协提案825件,办结率100%;落实司法建议,协同推进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持续完善省、市、县三级府院联席会议机制。

  (二)履行主动公开职责。严格执行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全年全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8万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222件,累计发布政策解读3700余条,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发布政府信息2.1万条。

  (三)当好守信践诺表率。加强政府诚信建设,抓好《福建省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落实,重点强化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标投标、招商引资、地方政府债务等领域政务诚信建设。

  六、坚持依法解纷,有效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一)健全多元化解纷体系。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仲裁的衔接联动,全省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成功化解矛盾纠纷13.3万件。全省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共担任16828个村(社区)的法律顾问。仲裁机构共受理仲裁案件6326件,助力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圆满完成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重大活动安保维稳任务,全省群众安全感率达98.9%。

  (二)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全年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5284件,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而终止的案件929件,其中调解(和解)113件,复议纠错率为14.90%。依法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127份,已落实110份。

  (三)依法畅通和规范信访渠道。制定《福建省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细则》,探索建立“最多投一次”阳光信访工作机制,全省5个试点县(市、区)纳入“最多投一次”办理的信访事项一次性化解率平均达到94%。全年全省信访总量20.7万件,进京到非接待场所人员数量、到省集体上访人次同比分别下降37.8%、33.4%。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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