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我国对RCEP其他14个成员合计进出口6.1万亿元,同比增长1.5%,对我国外贸增长的贡献率超过20%。”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统计分析司司长吕大良在7月13日的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我国对大部分成员进出口实现正增长,其中对新加坡、老挝、澳大利亚、缅甸分别增长27%、25.8%、16.4%和15.2%。
吕大良介绍称,RCEP持续为我国广大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红利和实惠。一方面,区域产业链合作更加紧密。RCEP市场潜力逐渐释放,将有力促进区域内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逐步形成更加繁荣的区域一体化大市场,为企业拓展国际产业合作、经贸交流开辟新空间。上半年,我国对RCEP其他成员出口中间产品1.72万亿元,占我国对RCEP其他成员出口值的一半以上,达到54.4%。其中,汽车零配件类、电工器材类分别增长17.6%和22.4%。同期,我国自RCEP其他成员分别进口铁矿砂、能源产品3.76亿吨、1.78亿吨,分别增加了4.7%和70.4%。
另一方面,享惠红利持续释放。RCEP叠加我国和其他成员已经生效的双边自贸协定,为企业更好享惠创造了良好条件,有效助力企业降低成本。上半年,我国企业在RCEP项下享惠进口货值403.6亿元,减让税款10.7亿元,主要享惠进口的商品为塑料及其制品、机械器具及零件;享惠出口1269.5亿元,可享受其他成员关税减让19.1亿元,主要签证出口商品为服装及衣着附件、无机化学品、塑料及其制品等。全国有590家经核准出口商自主出具RCEP原产地声明4844份,货值43.4亿元。
“RCEP的全部生效,将进一步促进成员国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的开放合作,为我国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强劲助力。” 吕大良表示,海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RCEP实施工作部署,进一步发挥该协定在稳外贸稳外资、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合作、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的作用。
吕大良进一步表示,海关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聚焦RCEP涉及的海关检验检疫规则,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升级海关信息化作业系统,规范简化海关手续,持续优化通关流程,提升效率、降低企业的通关成本。二是在与RCEP各成员开展国际交流合作中,密切关注各成员通关程序、检验检疫等贸易便利化领域措施,着重获取RCEP各成员为落实关税优惠承诺所采取的措施,及时跟进成员最新动态,关注并协调解决企业在国内外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三是继续加大RCEP政策法规的宣介力度,构建RCEP技贸措施精准服务体系,引导企业全面了解并用好RCEP的政策红利,助力企业进一步开拓RCEP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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