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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处主要职能

    拟订我省对台湾地区经贸合作政策,负责闽台经贸合作磋商;指导管理对台经贸活动,协调处理有关重大问题,开展相关权益保护工作;承担与台湾的双向投资贸易促进工作,跟踪推进台资重大项目,协调有关台商投资管理问题;负责台湾地区非企业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的审核,依法审批对台小额贸易口岸和口岸企业小额贸易经营权以及与台湾地区金门、马祖、澎湖直接经贸往来企业的经营权;协调处理有关多双边经贸领域的涉台问题;承担省对台经贸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