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成立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要求,20多个省份均已建立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机制。这是省级政府高度重视药品安全工作、快速落实国务院有关部署的标志性动作,为药品安全治理各项工作的铺开搭建起坚实的组织基础,进一步增强了药品安全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药品安全治理工作政治性、专业性强,一些违法行为具有复杂性、隐蔽性、涉及面广等特点,不能仅靠药品监管部门单打独斗,需要在更高层次、更深程度、更广范围加强组织领导和统一指挥。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机制的建立,形成了密切协同的工作枢纽平台,横向各成员单位并肩并行、并进联通,纵向国家、省、市、县同步同频、同振联动,形成一个有效链接的集群网络,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得到高效执行。
各地要用好用足省一级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在协调、考核等方面做好顶层设计,逐渐形成统一部署、充分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整体运行模式,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真正构建起高效运行的药品安全治理指挥系统。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工作衔接和监督检查,加强与公安、卫生健康、医保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及时通报移送案件线索,形成案件查办合力,充分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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