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号)和《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392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着力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我们草拟了《福建省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具体意见可通过以下途径反馈: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福建省商务厅市场处(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118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2402254558@qq.com
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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