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药监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实施药品安全“四清”专项行动

来源:福建省药监局 发布时间:2024-04-12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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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省药监局在全省实施药品安全“四清”专项行动,分为“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总结提升”三个阶段,预计在11月底前完成。为确保此次行动取得实效,省药监局专门成立了“四清”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下设5个行动组,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行动的开展。

 

  此次专项行动,主要针对临床试验管理不规范、研发不充分等问题,在药械注册临床试验环节组织开展“清源”行动,确保研发试验数据真实可靠、可追溯;针对省内跨市、国内跨省(多点)委托生产逐渐增多,委托方与被委托方质量责任不清、已产生或极易产生产品质量问题,在“两品一械”委托生产环节组织开展“清责”行动,推动实现委托生产责任明晰、标准统一、生产合规;针对网络销售新业态乱象丛生、问题突出、发案率高且数额大、隐蔽性和即时性强带来监管困难的问题,在“两品一械”网络销售环节组织开展“清网”行动,切实规范网络经营行为、净化网络销售市场;针对使用领域质量监管相对薄弱的问题,在医疗机构药械使用环节组织开展“清规”行动,不断强化医疗机构药品安全责任意识、规范药械质量管理。

旨在通过实施“四清”专项行动,持续深化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解决当前药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度排查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推进药品从研发注册环节到生产经营环节到使用环节的全链条、穿透式监管,进一步厘清和规范药品安全市场秩序,推动全省药品领域实现高水平安全和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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