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级生猪储备管理,健全完善省级生猪储备应急机制,拟对《福建省级生猪储备管理办法》(闽商务市场〔2017〕66号)进行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
1.电子邮件:jsc@swt.fujian.gov.cn;
2.传真:0591-87801017;
3.信函: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118号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邮编:350003。
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传真首页和信封上注明“《福建省级生猪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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