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遴选2025年第二期“福建有口福”餐饮消费券发放平台的公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发布公告、平台报名、评审评分等环节,拟确定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云闪付)、支付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宝)、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微信支付)为2025年第二期“福建有口福”餐饮消费券发放平台。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6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福建省商务厅反馈。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需对所提异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并提供真实姓名与联系方式,以便核实了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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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商务厅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