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和扩大服务消费系列决策部署,落实落细《福建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福建省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把服务消费作为民生福祉改善提升的重要支撑和消费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方向,我省拟专项发放“福建有口福”餐饮消费券等服务消费券。省商务厅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1家单位承担服务消费券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一、项目概况
入选的建设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及运行工作。建成的公共服务平台作为我省服务消费券发放工作的支撑保障责任主体,发挥报名、摇号、发放、汇总、核销、结算、分析、审计、风险防控等方面的中枢平台作用,实现消费者和商户报名、支付平台对接、交易信息汇总、活动数据分析等服务消费券发放全流程信息管理功能。本次遴选单位为政府部门直接提供的相关服务为免费服务,服务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
二、资质条件
为严格保障公共服务平台遴选的合法性和公平性,报名参选的单位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有运营统一、高效、安全的清算网络,具备向境内商业银行、特约商户、第三方支付平台、个人消费者等进行人民币资金清结算、资金拨付的能力;
(二)具备为商业银行、特约商户、第三方支付平台提供交易信息交换、清算数据处理、系统处理、运营保障、风险防范等丰富的基础服务能力;
(三)拥有稳定、成熟的技术架构,具备与其他主要支付渠道互联互通的能力,可配合政府对接各类支付APP实现消费券的领取和核销,能协助政府在规定时间内督促各支付渠道完成技术对接和联调测试;
(四)在福建省内拥有较大且活跃的用户群体,使用覆盖面较广,涵盖不同年龄、地域、消费层次和支付习惯的人群,消费者对平台的认可度与使用率较高;
(五)提供专业服务团队和服务渠道,具备较强的专业服务能力,包括面向支付渠道、收单机构的技术与业务咨询、交易查询等服务能力,面向商户的活动报名等咨询服务与客诉处理能力,以及直面消费者的促消费相关客诉处理能力等,能够及时受理消费券相关的咨询、投诉等问题,有效防范舆情发生;
(六)具备系统基础服务功能的应急保障能力,能够应对高并发访问,保障系统不出现卡顿、崩溃、拥堵问题,并具备相应的应急处置能力,可联合服务平台的各接入机构、活动商户等相关方,配合政府开展风险防控、应急处置等工作;
(七)具备专业的数据支持服务能力,可汇总各发券平台T+1日提供的消费券发放、核销使用等相关多维度监测数据;
(八)能够自觉配合和服从政府部门管理监督,按照政府要求主动配合审计和绩效评价;
(九)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十)具备国家金融主管或监管部门许可的银行卡清算、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清算等特许经营资质的报名参选企业优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建设任务
入选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单位,应当开展以下工作或具备开展相关工作的储备技术能力,并承担相应责任。
(一)对接消费券发放平台
负责设计公共服务平台与消费券发放平台的对接标准并开发技术接口,统筹设计活动报名页面,督促各发券平台按统一标准和规范接入平台并开展消费券报名工作。
(二)支持商户报名
负责开发商户在线报名程序,会同参与活动的各发券平台完成接口对接等工作,汇总形成符合条件的商户库,协同各发券平台通过短信、平台查询页面等方式向报名主体反馈报名结果信息。在各地市派驻专人对接商户报名等相关工作,保障商户报名工作有序开展。
(三)支持摇号中签等消费券发放形式
储备相关技术功能,支持各发券平台票券发放与核销。摇号中签模式下,按照政府要求收集各发券平台的报名用户信息,开展经主办方认可的公证机构现场公证的统一摇号,并将中签人群返回各消费券发放平台,通过短信、平台查询等方式向报名人群反馈报名结果信息。
(四)做好风险防控
不断完善系统功能、提升技术能力,落实商户和消费者参与活动相关报名和资格管理措施,并在政府指导下适时优化活动规则和风险防控策略,指导督促各消费券发放平台加强对消费券套利等违规、违法行为的监测和防范;设计严格的数据加密、存储、传输机制,有效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泄露和数据篡改问题;平台数据保存备查时间为10年。
(五)自觉服从和主动配合政府部门监督管理
督促各参与方T+1日按政府要求提供相关数据统计和分析;主动配合开展活动资金监督管理和审计,按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资金监管所需材料。未经政府部门许可,不得与其他机构共享、使用信息系统及相关数据。
四、入选单位的确认流程
(一)根据参选单位报送的材料,由福建省商务厅组建评审专家组筛选符合条件的单位并组织现场陈述、答辩,专家现场进行论证,根据评审结果并按规定程序形成拟入选单位名单。
(二)通过福建省商务厅官网等渠道向社会公示拟入选单位名单。
(三)公示期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通过福建省商务厅官网等渠道向社会公告确定的入选单位名单。
(四)报名企业数量不设低限,若报名时间截止后仅有1家单位报名,经审核并符合条件,可直接将其确定为拟中选的服务平台。
五、材料报送
参与遴选的单位,请将申请书(包括企业简介、用户数量、以往承担消费券公共服务平台工作的情况)及相关资质证明盖章扫描件(申请书需每页盖章)于2025年9月30日18时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将纸质版送至我厅。邮件请以“服务消费券公共服务平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命名。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118号服务业处
省商务厅联系人:赵健 联系电话:0591-87270328
邮箱:lnh@swt.fujian.gov.cn
福建省商务厅
202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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