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商务部牵头,会同中央网信办、发展改革委共同编制的《“十四五”电子商务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印发。该规划在总结分析“十三五”时期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及当前我国电子商务发展面临形势的基础上,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为十四五时期各地区、各部门推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工作遵循与行动指南。
电子商务的监管与治理是统筹电子商务安全发展的基础环节和重要保障,也是我国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规划》从“构建适应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数字化监管机制”入手,坚持“包容审慎”监管态度,明确了包含电子商务的监管理念、范围、方式、手段及争议解决等方面在内的多方面、全方位的监管体制。
一
贯彻规范、协调发展基本原则,大力提升电子商务监管能力和水平
在“坚持守正创新,规范发展”“坚持融合共生,协调发展”基本原则指导下,《规划》从法治保障角度,提出提升电子商务监管能力与水平重点任务,促进形成电子商务规范发展、协调发展常态机制。
在监管机制构建上,推进数字化监管。《规划》提出“构建适应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数字化监管机制”,这是数字经济新时代提升监管的必然趋向。十四五时期,电子商务发展步入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数字化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将不断涌现,新问题、新挑战将更为严峻,这对完善电子商务监管机制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只有不断适应电子商务发展新步伐,创新数字化监管,才能为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为坚固的法治监管保障。
在监管理念上,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强调“全链条监管”与“协同联动监管”。《规划》提出“坚持包容审慎监管,以监管促规范、以规范促发展”“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框架,提升协同联动监管能力”。坚持包容审慎监管,是网络市场监管中对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总体原则,有助于在监管治理与产业经济发展间达到平衡。全链条监管是深化电子商务全过程治理、增强监管效能的重要监管方式和理念。其要求不断完善事前规范制度、加强事中监控、强化事后追责机制。通过全链条有效监管使监管范围更加全面,监管体制更加完善,监管效果更加有力。协同联动监管是适应电子商务交易环节复杂、交易链条长、涉及领域广泛、职能管理部门众多等特征的又一重要原则。《规划》指出要加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和跨境执法协作,这有利于形成一体化监管模式,提高监管部门同步执法能力,创新联合执法方式,使监管真正发挥实效。
在监管方式上,探索新型监管方式。《规划》指出“探索线上闭环监管、非接触监管、信用监管等新型方式”,旨在贯穿电子商务交易全周期,提高全过程监管能力;通过智能识别、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推进智慧监管新模式发展;健全行业信用机制,根据电子商务主体信用状况实施差异化监管手段,实现对守信者“无事不扰”,对失信者“利剑高悬”。从而在需要监管的重点环节、重点领域有效配置监管资源,有效提升监管效能,弥补传统监管不足。
在监管手段上,突出“精确、快速打击”。《规划》指出“推进防假打假技术创新迭代,实现对侵权违法行为的精准、快速打击”,从精准度与时间两个维度对监管效率提出了新要求。防假打假历来是电子商务领域的重点监管工作,随着互联网大数据技术的不断发展,监管手段也应不断创新升级,充分利用大数据分析、整合等功能着力构建违法行为预判机制,实现智能化精准、快速打击。
在监管重点上,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规划》指出“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防止资本无序扩张”。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对推动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平台垄断和竞争失序风险日趋凸显。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必将是未来电子商务监管的重点领域。为强化监管,促进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规划》在电子商务规制建设专项行动中特别指出“细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规则,预防和制止平台经济领域垄断、不正当竞争等行为,引导平台经济依法合规经营”。
在争议解决机制构建上,推进“在线解决”。《规划》提出“推进在线争议解决机制的发展,进一步提高电子商务纠纷解决效率,降低维权成本”。在线争议解决机制符合电子商务电子化交易模式特点,满足电子商务纠纷快速、低成本解决需求。其能有效实现线上证据在线查看,纠纷在线解决,降低因纠纷取证过程造成的成本支出。同时,在线争议解决通过快速、便捷的沟通机制,能够极大地减少诉讼案件的数量,缓解我国司法实践中案件压力。
二
坚持多元共治理念,推进构建电子商务治理新格局
电子商务监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建设工程。《规划》坚持协同共治理念,提出“构建电子商务多元共治格局”治理要求与任务,从经营者、政府、行业组织加强治理角度出发,推动多元共治格局的建立和完善。
在经营者层面,加强平台自治。《规划》提出“推动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加强数字技术应用,完善平台规则”,从技术与规则两方面提升平台自治能力。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作为电子商务交易的搭建者,应当提供公平、便捷、安全的交易环境,通过数字技术、平台规则等方式不断提升自治能力,为交易各方提供公平、公正的服务。同时《规划》明确了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积极落实国家对于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的相关要求,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这既是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体现,也是实现交易环境、数据安全的底线要求。
在政府层面,加强引导与监督,推动政企协同。政府作为电子商务市场监管治理主体,应更好发挥其自身作用。《规划》从发挥政府引导与监督职能出发,指出要推动政企协同,实现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的良性互动。这要求相关职能部门与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建立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引导市场主体更好地发挥自治自律作用,并充分发挥企业在大数据管理等方面的技术优势,为监管执法提供更多支撑,共同推进电子商务市场社会共治和多元共治体系建设。
在行业组织层面,加强行业自律。《规划》指出要充分发挥各类行业组织力量,助力形成政府、企业、行业组织等多方共同参与的电子商务市场治理体系。行业协会、商会及其他社会团体等行业组织是社会共治的重要力量。行业组织通过建立行业标准,规范监督行业发展,可为电子商务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同时,《规划》从全球电子商务治理的角度,提出要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推动完善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电子商务治理体系。这是经济全球化发展背景下,电子商务治理的战略需要,有利于我国掌握全球电子商务治理的主动权和话语权,提高全球影响力,从而促进我国电子商务实现高质量国际化发展。
三
发展趋势与启示:深化治理与合规,保障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
“十四五”时期,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迈向新时代,转向高质量发展关键阶段。这为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新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严峻挑战。通过《规划》可以看出“十四五”时期我国电子商务行业发展趋向规范、协调、创新、开放发展,注重把握数字经济高速发展新机遇,搭乘各行业融合协同创新发展快车,在群众生活、产业发展、乡村振兴、开放共赢等方面全方位高质量拓展。
在治理方面,“十四五”时期将更加关注统筹电子商务安全和发展、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不断升级监管方式,不断强化治理能力与水平,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加强反垄断与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保护等重点领域执法司法,加快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数字化监管体系,堵塞监管漏洞,提高监管效能,营造更为公平健康的电子商务行业发展环境,推动电子商务发展进入合规、健康发展新阶段。
行业发展未来趋势是电子商务企业制定战略发展规划、明确发展方向与重点的指示灯。“十四五”时期,我国电子商务企业应当服从和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牢牢守住合规发展底线,强化合规发展与公平竞争意识,规范经营机制,提升自治能力。不断加强数字技术应用,深化协同发展创新,主动适应绿色低碳发展要求,在推动科技进步、促进经济繁荣、便利人民生活、参与国际竞争中发挥更加积极作用。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