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外贸保稳提质的意见》(国办发〔2022〕18号)要求,扎实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支持我省企业加快海外仓布局,我厅拟认定一批省级公共海外仓(以下简称公共海外仓),拟制了《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开展福建省公共海外仓认定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
1.电子邮件: fjecid@163.com;
2.传真:0591-87842682;
3.信函: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118号省商务厅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处,邮编:350003。
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传真首页和信封上注明“《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开展福建省公共海外仓认定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10日。
(联系人:纪淑标 0591-87270267)
附件1: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开展省级公共海外仓认定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附件2: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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