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法规观察 | RCEP生效,中印尼经贸合作迎新机遇

来源:走出去服务港 发布时间:2023-01-16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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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国商务部1月3日报道,《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RCEP)已于1月2日正式对印度尼西亚生效。印度尼西亚驻上海总领事表示,RCEP将进一步促进深化中印之间的经济、贸易和投资关系,并进一步加强现有合作关系。

RCEP对印尼生效前,中印贸易使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的相关税率,双方进出口商品大部分仍需支付关税。伴随着RCEP的正式生效,中国与印尼将执行RCEP协定税率,按照协定承诺,印尼对原产自中国的65.1%的商品立即实施零关税,中国对原产自印尼的67.9%的商品立即实施零关税。就此,双方过半的贸易商品税率直降为零,这为外贸企业的发展带来了全新机遇。
双方将在RCEP框架下继续推进贸易互惠。一方面,印尼将对中国700余个税号的商品实施零关税,包括部分汽车零部件、摩托车、电视、服装鞋靴、塑料制品等。另一方面,中国将对印尼产菠萝汁和罐头、椰子汁、胡椒、柴油、纸制品、部分化工品和汽车零部件等实施降税。双方其他商品也将在一定的过渡期内逐步降为零关税。
 

  

   

RCEP由东盟于2012年发起,由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和东盟十国共15个成员国于2020年正式签署,标志着世界上人口规模最大的自由贸易协定正式达成,至此,中国已与其他14个RCEP成员中的13个相互实施协定。
为配合RCEP的顺利实施,印尼政府于2022年12月30日出台了一项关于货物原产地及为出口货物签发原产地文件的新条例,该条例于2023年1月2日同步生效。根据条例,印尼制造商/出口商需要通过向进口国出示原产地证明来确定其产品的原产地,以享受减税或免税。印尼贸易部长此前在一份声明中表示,印尼企业的证明文件有两种类型,分别是原产地证书(SKA)和原产地声明(DAB),皆可证明原产地信息以申请优惠税率。
近年来印尼的外商投资环境不断改善,印尼政府于2020年先后颁布和修改《综合性创造就业法》和《投资法》,大范围拓宽外商投资领域、放宽外资持股比例限制,中国投资者可以更多关注相关法律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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