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参加第34届中国华东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的通知

来源:对外贸易处 发布时间:2025-11-20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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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商务便函〔2025〕850号

各设区市商务局(不含厦门)、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外贸企业:

  34届中国华东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华交会)定于2026314日在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浦东新区龙阳路2345号)举行华交会是中国规模最大、客商最多、辐射面最广、成交额最高的区域性国际经贸盛会。现就第34届华交会参展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展区设置

  华交会设服装服饰、纺织面料、家庭用品、装饰礼大展区。

  二、组织形式

  第34届华交会福建省交易团以下简称省团组团工作由省商务厅统一负责,省团秘书处设在商务厅对外贸易处。

  华交会省团的参展筹备、对外宣传、展会安保、展位检查、现场调研、现场相关事务以及参展费收支管理等事项由福建省贸易促进中心(以下简称贸促中心)协助省团组织与协调。

  三、申报要求

  (一)请拟申请第34届华交会的企业登陆华交会官网(www.ecf.org.cn)申报展位。

  (二)华交会实行企业自愿参展原则。展位申请一经确认安排,即不能随意退展。华交会参展费用由贸促中心代收代缴,不向参展企业加收其他任何费用,实际参展费用将依据大会收费标准另通知。

  (三)为维护华交会展位管理秩序,凡申请华交会展位的企业,请在提交申请展位的同时,缴纳“展位预付款”。

  1.每申请一个展位交纳2000元预付款团凭缴纳预付款凭证进行展位分配确认。

  2.参展企业分配到展位后,交纳的预付款将自动折算为展位费,多退少补。

  3.如最终未分配到展位,展位分配结束后团将全额退还预付款

  4.预付款2025年1210前汇至以下指定账号,并将付款水单注明“华交会参展费”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892721877@qq.com

  账号名称:福建省贸易促进中心

  账号:116020100100057543010002

  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屏山支行

  四、其他事项

  华交会是我省组织省内企业参加的国内外重要展会之一,也是我省开拓市场、促进外贸发展的重要平台,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各参展企业高度重视,积极参展,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华交会的各项筹备工作顺利进行。

  福建省贸易促进中心联系人

  刘景在  电话:0591-87304103  QQ:517116425

  曾  皜  电话:0591-87304117  QQ:406061580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118号福建省商务厅3号楼2层

  省商务厅(对外贸易处)联系人:

  骆海宏 话:0591-87270250  传真:0591-87842460

                                福建省商务厅

                                    2025年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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