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发布公告,自2026年8月15日起实施《辽宁沿海船舶定线制》。辽宁成为全国首个在沿海海域实现全域船舶定线制的省份。根据新规,船舶不得在定线制及其端部水域锚泊或从事捕捞、养殖等碍航活动,商船航行与渔船作业将实现“空间隔离”,保障海上交通安全。
船舶定线制是国际通用的海上交通管理模式,通过划定分道通航制、警戒区等,规范船舶航行秩序,降低对遇与交叉会遇风险。辽宁沿海全域船舶定线制,将现有辽宁沿海公共航路升级整合为黄海北部、老铁山水道至渤海北部、老铁山水道至渤海西北部、老铁山水道至渤海西部(辽宁段)4处船舶定线制,与前期划设的老铁山水道船舶定线制、大连港大三山水道通航分隔制2处船舶定线制共同构建起辽宁沿海“2+4”全域船舶定线制通航网。
下一步,海事部门将做好《辽宁沿海船舶定线制》实施工作,确保新规平稳落地、高效运行。同时,将加快推进我国其他重点海域的船舶定线制划设工作,塑造我国沿海规范高效的通航安全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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