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厦门海关所属东渡海关为厦门厦顺铝箔有限公司出口至塞尔维亚的一批铝箔签发了中国-塞尔维亚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这是1日中国-塞尔维亚自贸协定正式生效后,福建签发的首份中塞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该批货物货值230多万元人民币,凭借这份原产地证书,可在塞尔维亚享受5%的进口关税减让,预计减让税款超过11万元人民币。
中国-塞尔维亚自贸协定是我国与中东欧国家签署的第一个自贸协定。协定生效后,福建出口的主要商品如汽车、光伏组件、锂电池、通信设备、机械设备等,关税将逐步降至零;进口方面,塞尔维亚的发电机、电动机、轮胎、牛肉、葡萄酒、坚果等产品进入我国市场时,关税也将逐步降至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