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海关总署牵头部署在沈阳、济南、合肥等20个城市集中开展2024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进一步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口岸营商环境示范高地,为推动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贡献。海关总署署长、党委书记俞建华作部署动员讲话,海关总署副署长、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主任赵增连主持活动并部署2024年专项行动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会议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后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并将其纳入重点工作任务,近日国务院也作出专门部署。近年来,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政府以开展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为抓手,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为巩固我国外贸外资基本盘,保持货物贸易第一大国地位作出重要贡献。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充分认识开展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更大力度,推进落实好2024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各项措施。
会议要求,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进一步提高政策措施供给质量,全面推进口岸“边境”环节和“边境后”环节便利化措施落地实施,提升进出口全链条货物通关效能和物流效率,助力中欧班列、西部陆海新通道等国际物流大通道建设。坚持“海关关长送政策上门”等机制,完善企业信用管理,充分释放政策红利,进一步提升经营主体获得感。不断拓展“单一窗口”涉企惠企服务功能,加快完善“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强化口岸设施设备和数据共享共用,推进口岸综合绩效评估,完善准入退出机制,提升口岸发展质量。扎实做好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成熟度评估“国际贸易”指标迎评工作。进一步强化口岸安全联合防控,推进跨部门执法协作,提升口岸风险预警、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牢牢守住不发生重大、系统性风险底线。
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河北省有关领导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有关代表分别发言交流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