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厦门海关所属海沧海关鉴定合格后,厦门中坤化学有限公司52桶采用Ⅲ类闭口钢桶盛装的10.4吨丙酸三环癸烯酯顺利出口,标志着海关总署开展的出口危险品“批次检验”改革试点在福建正式落地。
据中坤化学负责人介绍,该公司的产品一般采用一次性批量生产、分销出口的方式,以前需“批批检验”,而且100%现场检验,现在生产完成后只需要一次查验,就可随时安排货物出口。
据了解,新模式充分结合企业出口产品的生产管理特点,以批次监管推动出口监管体系重构、出口流程优化,将海关监管嵌入企业生产实际,对企业生产的干扰程度降到最低,促进源头管控与通关便利的双提升,实现“智能监管、精准监管、高效监管、顺势监管”。试点后,同一检验批次危险货物包装经现场鉴定后,在使用鉴定单证有效期内,可分若干批次出口,不用重复现场鉴定。同一检验批次危险货物检验后经海关关员确认,依据企业具体出口情况分批出证。据测算,可压缩通关时长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