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非税收入收缴,促进依法征收,近日省财政厅印发通知,从分类监管、负面清单管理、收缴方式、风险排查等四方面,持续加强非税收入管理。
一是开展分类监管。重点监控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等社会关注度敏感度高的收入项目和金额大的国有资产处置收入,严禁借盘活资产名义对无需处置的国有资产进行处置或者虚假交易,以变相虚增财政收入等行为。
二是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坚持问题导向,对审计、巡视等反映的问题,建立台账、形成清单,立行立改、逐项销号。结合审计案例梳理形成《政府非税收入负面案例汇编》,供对照检查,及时自查自纠。
三是规范收缴方式。全力推动非税收入全面纳入系统收缴,将电子化作为非税收入收缴主要方式,非必要一律不用手工填写“一般缴款书”的方式收缴。
四是加强风险排查。全面梳理排查业务风险点,并将非税内控建设与财会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等协同贯通,做到“循流程、明责任、控风险”。严格实行收缴分离、收支分离和国库集中收付管理,严禁坐收坐支,虚收空转等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