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 建 省 商 务 厅
文件
福建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福建省大型零售企业
扩大闽货销售奖励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内贸稳定发展九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4]70号)精神,鼓励和引导大型零售企业扩大闽货销售,省商务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福建省大型零售企业扩大闽货销售奖励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联系人:省商务厅市场处 林立(0591-87832760)
省财政厅外经处 薛承财(0591-87097430)
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财政厅
201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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