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对外投资合作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5〕16号)及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和省级商务发展资金管理文件有关要求,经各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商务局初核转报,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处务会研究,现根据《福建省商务资金项目公示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将2025年对外投资合作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5年9月28日-2025年10月11日。
各有关单位对支持项目如有异议,可于2025年10月11日前将异议材料寄达省商务厅。
联系单位:
1.驻厅纪检组
联系电话:0591-87270288
传 真:0591-87270288
通讯地址:福州市铜盘路118号商务厅19层
2.机关党委
联系电话:0591-87270208
传 真:0591-87270270
通讯地址:福州市铜盘路118号商务厅15层
3.财务处
联系电话:0591-87273263
传 真:0591-87841458
通讯地址:福州市铜盘路118号商务厅10层
4.对外投资与经济合作处
联系电话:0591-87270316
传 真:0591-87842797
通讯地址:福州市铜盘路118号商务厅7层
附件:2025年对外投资合作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表
2025年9月28日
福建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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