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动商贸企业“限下转限上”若干措施的通知》(闽商务〔2022〕200号)、《关于2024年推动商贸企业“限下转限上”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4〕167号)等文件精神,2024年我处安排商务发展资金支持地市进一步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力度,促进更多商贸企业“限下转限上”。按照资金申报通知要求,经地市审核申报、省厅复核、厅党组会议研究,拟对漳州市、莆田市给予正向激励奖励共计900万元。根据《福建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厅内行文〔2019〕35号)有关规定,现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16日。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4月16日前实名来电或来访反映监督部门。
联系方式:
1.驻厅纪检监察组
联系电话:0591-87270288
传 真:0591-87270288
通讯地址:福州市铜盘路118号商务厅19层
2.机关党委
联系电话:0591-87753731
传 真:0591-87270270
通讯地址:福州市铜盘路118号商务厅15层
3.财务处
联系电话:0591-87270296
传 真:0591-87841458
通讯地址:福州市铜盘路118号商务厅10层
4.市场运行调节处
联系电话:0591-87805526
传 真:0591-87839062
通讯地址:福州市铜盘路118号商务厅13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