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商务发展专项资金2022年第一批外贸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2〕47号)及省级商务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经各地商务、财政部门(不含厦门)初审上报、省商务厅组织审核等程序,现将拟支持项目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3年4月25日至5月4日。
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可于2023年5月4日前反馈。
联系单位:
1.驻厅纪检监察组
联系电话:0591-87270288
传真:0591-87270288
2.机关党委
联系电话:0591-87753731
传真:0591-87270270
3.财务处
联系电话:0591-87270296
传真:0591-87271458
4.外贸处
联系电话:0591-87270259
传真:0591-87842460
附件:第四届进博会采购成交奖励项目拟支持企业名单
对外贸易处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