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对我厅2026年租车服务开展市场价格调查,欢迎合格报价人前来报价。
一、项目名称
车辆租赁服务
二、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服务内容
1.为我厅公务活动提供车辆租赁服务;
2.提供的车辆包括:大型车(金龙、宇通等车型约45-50座)、中型车(金龙、宇通等车型约33座)、中巴车(丰田、考斯特等车型约19座)、商务车(丰田、别克等车型约7座)、轿车(帕萨特、迈腾、红旗等车型约5座)。
(二)项目要求
1.根据需求提供相适应的车型,并保持车辆外观整洁,车内卫生干净,车上全部座位安全带正常使用;
2.应具有应急保障措施(含应急能力调车、驾驶员调度方案)、车辆维护方案、车辆保洁方案等;
3.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所委托的各项工作,可以完成临时性紧急性的租车服务工作;
4.承担因车辆故障、交通事故、违法违规涉及的乘车人员保险理赔、人身及财产损害的一切后果,且因出现上述意外情况,车辆无法到达目的地的,须提供替代车辆,完成行程;
5.遵守保密规定。对于在工作中接触到的涉及机关内部事项、敏感事项严禁外传;
6.驾驶员工作期间严禁饮酒。
三、服务期限与最高限价
服务期自2026年7月7日至2027年7月6日止,具体费用以租车时按次以实际产生费用进行结算,按月支付费用,每年结算金额不超过壹拾伍万元。
四、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挂靠和转包;
3.需具备营业执照、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价文件要求
(一)报价文件的组成
1.按附件格式填写完整的报价单(最终报价需为税后价格,含车租、驾驶员工资、发票税、油费、路桥费等。长途用车由商务厅提供驾驶员食宿,具体住宿标准由商务厅安排。)(加盖公章);
2.有效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加盖公章);
4.租车公司场地和简介(加盖公章);
5.涵盖我厅所需5种车型的车辆保险单复印件(5种车型最少各一份);
6.法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7.其他可提供的相关材料(包括近3年内购买车辆情况(发票)、服务单位评价等)(加盖公章)。
上述材料以A4版面简装成册,如为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二)文件的编制和密封要求
1.市场需求调查报价应符合正常市场行情和标准,不得恶意报价;
2.报价文件自行密封提交,封口处须加盖公章;
3.我厅将在参与本次报价的供应商中选择最终采购供应商。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5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逾期送达、密封不符合要求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2.递交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118号福建省商务厅行政服务中心;
3.递交时间:2026年6月1日至6月5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联系方式
福建省商务厅(行政服务中心):张先生
联系电话:0591-87526583、87270130
附件:福建省商务厅2026年租车服务项目报价单
福建省商务厅
202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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