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厅拟对开展省级生猪活体储备操作和副食品基地产销信息统计分析工作(以下简称“项目”)进行市场价格调查,欢迎有意向合格报价人前来市场需求调查报价。
一、项目名称
开展省级生猪活体储备操作和副食品基地产销信息统计分析工作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提供信息数据采集和追溯平台,用以每月采集福建省生猪活体储备基地的承储及养殖情况和省级副食品调控基地的产销数据。
(二)每月督促福建省生猪活体储备基地及时报送承储信息,提供汇总报表及情况分析。包括当前存栏总量、当年承储任务、承储养殖区域、当年累计上市量、承储养殖的主要情况及问题等。
(三)每月督促副食品调控基地及时报送副食品产销信息,提供汇总报表及情况分析,包括产品存出栏量、产销量、销售地情况及产销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等。
(四)对2026年度福建省生猪活体储备基地的承储及养殖情况进行2次以上核验,并提交核验报告,要求实地考察,图文并茂,反映企业承储养殖情况。
(五)协助核验2027年度福建省省级生猪活体储备承储企业资质。
(六)协助核验2027-2028年度福建省副食品调控基地资质。
(七)协助完成福建省生猪活体储备基地和福建省省级副食品调控基地节假日保供数据催报和整理工作。
三、项目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后1年。
四、项目预算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5万元。
五、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体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价文件要求:
(一)报价企业(单位)应以密封方式(封口处需加盖公章,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等信息)提交或邮寄以下资料至福建省商务厅:
1.提供市场需求调查报价单(见附件);
2.提交报价人单位(公司)有效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报价企业(单位)认为可提供的其他能够证明能力的材料(加盖公章)。
(二)市场需求调查报价应符合正常市场行情和标准,不得恶意报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金额或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
七、报价文件时间及寄送要求:
截止时间:2026年3月25日17:30前(如用邮寄方式,以快递寄出时间为准)。
递交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118号1号楼1203室(收件人:徐先生;联系电话:0591-8727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