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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应对贸易摩擦工作站专业服务项目市场需求调查的公告

来源:贸产处 发布时间:2025-10-24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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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现对应对贸易摩擦工作站专业服务项目开展市场需求调查,欢迎合格报价人前来报价。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应对贸易摩擦工作站专业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本项目最高限价15万元(含税),报价应低于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无效。

  三、服务要求与内容

  (一)服务要求

  项目服务期限1年。要求受委托方指定一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工作站日常工作,并做到随叫随到

  (二)服务内容

  1.维护福建省商务厅门户网站“应对贸易摩擦工作站”专栏,及时发布涉及我省贸易摩擦案件预警信息等各类有关信息(一年发布约600条);收集整理企业涉案信息,更新我省贸易摩擦案件信息库(一年案件数约50件、涉案企业约1500家)。

  2.根据我省贸易摩擦案件情况,组织专业律师,针对重点涉案企业开展应诉指导,做好相关服务,服务期内至少开展3场应诉指导活动。

  3.建立应对贸易摩擦重点联系企业信息表,对企业开展应对贸易摩擦工作情况进行跟踪服务;协助做好有关资金项目材料收集、核对、检查等相关辅助性工作。

  4.根据实际需要,协助做好数据统计、工作调研、宣传培训等其他应对贸易摩擦工作相关事项。

  5.其他贸易摩擦有关工作。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合法依规经营,无未整改违法违规行为,无严重失信行为。

  3.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挂靠和转包。

  五、报价文件要求

  (一)提交的报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具体包括:

  1.供应商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以往参与政府采购的情况等(加盖公章)。

  2.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经供应商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无未整改违法违规行为、无严重失信行为的承诺书。

  4.按要求填写的项目报价单(详见附件)。

  5.可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如为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如经我厅核实发现供应商报价材料内容虚假的,该报价无效。

  (二)报价应符合市场行情和标准,不得恶意报价(报价总额不得超过15万元)。

  (三)报价文件自行密封提交。(封口处需加盖公章)

  (四)我厅将在参与报价的供应商中选择最终采购供应商。

  五、报价文件递交

  (一)材料提交时间: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0月31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材料提交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118号福建省商务厅贸产处803室。(收件人:施先生,联系电话:0591-87275373)。

  报价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内提交的按无效处理(邮寄方式以收到时间为准)。

  附件:应对贸易摩擦工作站专业服务项目报价单

                                      福建省商务厅

                                      2025年10月24日

  附件

  应对贸易摩擦工作站专业服务项目报价单

  

序号

  服务内容(服务期限1年

  报价(万元)

  1

  维护福建省商务厅门户网站“应对贸易摩擦工作站”专栏,及时发布涉及我省贸易摩擦案件预警信息等各类有关信息(一年发布约600条);收集整理企业涉案信息,更新我省贸易摩擦案件信息库(一年案件数约50件、涉案企业约1500家)。

   

  2

  根据我省贸易摩擦案件情况,组织专业律师,针对重点涉案企业开展应诉指导,做好相关服务,服务期内至少开展3场应诉指导活动。

   

  3

  建立应对贸易摩擦重点联系企业信息表,对企业开展应对贸易摩擦工作情况进行跟踪服务;协助做好有关资金项目材料收集、核对、检查等相关辅助性工作。

   

  4

  根据实际需要,协助做好数据统计、工作调研、宣传培训等其他应对贸易摩擦工作相关事项。

   

  5

  其他贸易摩擦有关工作

   

  报价总计

  (万元)

   

  报价单位(全称并盖章)

   

  法人或

  授权人签字

   

  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报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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