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财政资金 > 采购专栏

福建省商务厅委托开展2023年度外贸表扬激励奖杯和证书制作供应商比选的公告

来源:对外贸易处 发布时间:2024-12-18 15:19
相关文章:

 

各有关单位:

我厅拟于近期开展2023年度外贸表扬激励项目奖杯和证书制作供应商比选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制作60个2023年度外贸贡献突出集体奖杯

(二)制作95个2023年度外贸精英团队奖杯

(三)制作157本外贸工作表现突出个人证书

 以上奖杯、证书须于2025年1月20日前交货,具体材质和规格等要求,详见附件—报价单。

二、报价人资质要求

(一)合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体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采购金额

‌采购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万元

  、报价要求

本报价为一次性最低报价,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确定供应商。报价人可根据项目服务内容进行报价,报价单上需注明单位(公司)全称,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响应报价应符合正常标准,不得恶意低价成交。若参加报价的单位少于3个的,将重新开展报价

五、报价文件要求

(一)报价企业(单位)应在递交截止时间提交以下资料至福建省商务厅:

1.填写完整的市场价格调查报价单;

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可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及相关认证证书。

上述材料如为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价单位3年有承担过类似政府部门委托项目的,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报价单位认为与本采购项目有关的其他证明资质及能力的文件

(四)报价文件自行密封提交(封口处需加盖公章)。逾期送达或密封不符合要求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我厅不予受理。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412251730

  递交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118号5楼外贸处

逾期送达或密封不符合要求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联系人:骆海宏

联系方式:0591-87270250  15859948057

                                

 福建省商务厅

                                   20241218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