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我厅拟于近期开展2023年度外贸表扬激励项目奖杯和证书制作供应商比选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制作60个2023年度外贸贡献突出集体奖杯
(二)制作95个2023年度外贸精英团队奖杯
(三)制作157本外贸工作表现突出个人证书
以上奖杯、证书须于2025年1月20日前交货,具体材质和规格等要求,详见附件—报价单。
二、报价人资质要求
(一)合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体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采购金额
采购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万元
四、报价要求
本报价为一次性最低报价,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确定供应商。报价人可根据项目服务内容进行报价,报价单上需注明单位(公司)全称,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响应报价应符合正常标准,不得恶意低价成交。若参加报价的单位少于3个的,将重新开展报价。
五、报价文件要求
(一)报价企业(单位)应在递交截止时间提交以下资料至福建省商务厅:
1.填写完整的市场价格调查报价单;
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可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及相关认证证书。
上述材料如为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价单位近3年有承担过类似政府部门委托项目的,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三)报价单位认为与本采购项目有关的其他证明资质及能力的文件。
(四)报价文件自行密封提交(封口处需加盖公章)。逾期送达或密封不符合要求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我厅不予受理。
六、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5日17时30分
递交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118号5楼外贸处
逾期送达或密封不符合要求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骆海宏
联系方式:0591-87270250 15859948057
福建省商务厅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