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我厅(采购人)将选聘常年法律顾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聘请1家律师事务所为2024-2025年度法律顾问法律服务机构,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从法律层面对采购人起草或者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提出咨询意见;应采购方要求参与规范性文件的调研和起草。
2.为采购人重大事项、重要决策、突发事件及其他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审计法律事务、招投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提供相关法律依据和法律咨询,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并提出法律意见,协助审查采购人重大事项的相关法律文书。
3.协助起草采购人重要合同;审核把关合同文本;审查采购人合同的合法性和法律风险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4.为采购人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根据需要参加或列席有关会议,现场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5.参与采购人项目的谈判,协助准备、审查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书。
6.参与采购人有关纠纷的协调及诉前谈判工作。
7.办理采购人的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是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3年以上(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专职律师人数10人以上;
2.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律师事务所和服务团队成员未受过党纪处分、刑事处罚、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行业处分等;
3.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挂靠和转包。
三、期限及费用
供应商自行决定每年的法律顾问服务费用报价(最高不超过5万元)。合同期限1年(2024年10月至2025年9月)。
四、提交材料
报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突出重点,具体包括:
1.所在的本单位近3年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从业人员概况、开展业务情况、办公场所、硬件情况等。
2.以往参与政府法律服务的情况,以及代表性的案例。
3.为我厅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方案与收费标准。
4.法律服务机构和主办执业人员近3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的证明、也可以自行出具承诺函予以承诺。
6.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等其他相关资料。
7. 如经我厅核实发现报价人出具的承诺函内容虚假的,该报价无效。
五、项目评审
1.查验报送材料的密封完整性;
2.材料拆封后,对报价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3.通过资料审查的,进一步审查报价正确性、合规性。选定规则为:以服务报价最低的公司作为首选服务商(经厅采购领导小组成员研究判定为明显低于经营成本的恶性竞争的除外)。
六、有关要求
1.报价材料一式3份、密封(在密封处盖本单位公章),现场递交或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提交。
2.材料提交时间: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9月15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3.材料提交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118号福建省商务厅法规处,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0591-87270190,13950287085。
4.报价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内提交相关资料的按无效处理。
福建省商务厅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