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厅拟对委托开展“开发区统计服务”进行市场需求调查,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协助数据收集。协助与各单位联络员进行日常联络沟通,协助做好统计数据填报、催报、生成及下载工作,及时跟踪数据报送情况。数据上报及时性和催报不少于300次,与各联络员及相关人员沟通交流、通信往来等不少于500次。
(二)协助数据整理。协助进行数据检错、归类汇总和核对,发现报错的数据及时反馈并退回。根据季度和年度统计数据需要,协助整理形成相应数据报表,季度和年度汇总并形成报表至少50张,核对数据至少7000个。
(三)协助数据分析。协助对收集、整理形成的数据进行数据加工处理,形成统计分析简报,包括季度和年度的各项指标异常分析,每项指标异常分析原因不少于3个。
(四)协助系统应用。协助梳理统计数据管理系统的日常应用问题,收集各使用单位意见,提交功能优化反馈,跟进完成处理。
(五)由于工作需要,需指定专门人员负责以上工作,且随时需来我厅处理相关业务。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注意统计资料保管,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对外提供,一经发现将追究责任。
(七)配合完成各级各类统计督查相关工作。
(八)厅里交办的其他有关统计事项。
二、项目预算
报价最高14.67万元(含),报价应符合正常市场行情和标准,不得恶意报价。
三、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体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价单位熟悉我省开发区情况,近3年有承担过政府部门类似委托项目的优先。
四、报价文件要求
(一)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
(二)报价单正本1份;
(三)报价单位认为与本采购项目有关的其他证明资质及能力的文件;
(四)报价单上需注明单位全称,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整套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五)本次市场价格调查非采购邀约,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列入后续实施采购确定供应商的考虑范畴,最终供应商将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项目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报价单位中选择。
五、报价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4年7月26日17时
递交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118号省商务厅开发区管理处(林庆寿收)
报价文件自行密封(封口处需加盖公章),逾期送达或密封不符合要求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联 系 人:林庆寿
联系方式:0591-87302051
福建省商务厅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