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厅拟于近期开展节水型单位创建技术服务供应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节水型单位创建
1、报价企业须根据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福建省水利厅《关于推进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的通知》(闽机管综〔2022〕24号)的评价要求,进行现场踏勘,评估节水型单位创建现有条件,确保各项创建任务能顺利落实,保证创建的质量和进度,顺利通过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评审。
2、当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实地考察福建省商务厅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情况时,应提供驻场服务,配合材料整理及路线规划等相关工作。
(二)建筑用水计量系统建设
1、通过现场踏勘,结合我单位供水管网实际情况,按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福建省水利厅《关于推进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的通知》(闽机管综〔2022〕24号)要求,安装智能远传水表,完善用水单位、次级用水单位的水计量率。
2、建设节水监测系统,具备用水实时监测、水量平衡分析、管网漏损预警、用水指标分析、节水效果展示、统计报表等功能,实现项目用水的智能化监测管理。
3、用水监测数据的采集及传输应满足《福建省公共建筑能耗与碳排放监测技术标准》(DBJ/T13-158-2023)的要求。
(三)报价人应具备以下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企业法人,需提供合格有效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建设工程施工,或建设工程设计,或机电安装工程等相关内容;3.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需提供相关资质材料)。
二、评选流程
(一)查验报送材料的密封完整性;
(二)材料拆封后,对报价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三)通过资料审查的,进一步审查报价正确性、合规性。选定规则为:以服务报价最低的公司作为首选服务商(经厅采购领导小组成员研究判定为明显低于维保成本的恶性竞争的除外)。
三、注意事项
(一)报价单位应在2024年7月1日8:00至7月5日17:30期间派人向我厅提交以下资料(以密封方式):1.填写完整的报价单;2.单位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复印件、相关资质材料、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其他可提供的相关材料。上述材料如为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A4版面简装成册。
(二)本项目最高限价25万元。响应报价应符合正常市场行情和标准,不得恶意报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金额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资料的按无效处理。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591-87270299,13860687598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118号福建省商务厅主楼408办公室
附件:项目评选报价单
福建省商务厅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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