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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届投洽会福建馆设计布展服务项目市场价格调查公告

来源:外资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4-04-16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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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现对第二十四届投洽会福建馆设计布展服务项目进行市场价格调查,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前来报价(仅作为采购预算的报价)。

  一、项目简介

  第二十四届投洽会拟于2024年9月在厦门举行。期间,福建省团和厦门市分团将联合设置福建馆,设立若干主题展区和实物展示,全面展现我省及厦门市投资环境、产业发展。福建馆面积计划为891平方米(27米*33米),展期为9月8-11日。

  二、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1.展馆设计。根据采购方主题展示和实物展示的需要完成展馆的整体和局部设计,并快速响应设计方案的修改完善。

  2.硬件搭建。包括:防滑木质地板(四边入口均为斜坡设计)、桁架太空架钢柱、灯光灯带、展台展柜展架制作(烤漆工艺)、灯箱及展板(墙)制作、隔断制作(用于洽谈区等部位),洽谈桌椅茶台和绿植租赁等。

  3.电子多媒体设备租赁根据主题展板实物展品需要设计方案租赁高清显示设备,包括不限于P2 以上LED屏、100寸液晶屏、触控屏、弧形屏等,以及计算机、声光电设备等

  4.版面设计及电子化设计。对采购方所提供的文字、数据、图片等进行中、英文版面设计,用于灯箱、展板(墙),约30块;对内容较多的主题,采用触摸屏并开发操作界面,操作界面的层数不超过3层。

  5.美工设计制作包括发光字、立体字、美工字等设计制作,用于显示展馆名称和主题、各主题展区及展板名称等;实物保护罩及展品铭牌设计制作。

  6.翻译服务。选用国内有实力的翻译公司(单位)对采购方所提供的中文文字翻译为英文,翻译量约4万字。展览期间,在展馆安排2名专业英文翻译提供口译服务,为期4天。

  7.组展服务。安排专门人员协助征集和整理省内实物展品资料(含赴实地遴选实物)及实物进场、撤馆;展览期间,为展馆内实物展商提供统一的食、宿以及往返展馆的交通,约40人*5天,住宿为2人/间;布撤展期间,为采购方布撤展工作人员提供往返展馆的交通。

  8.人流量监测系统用于统计展馆各时段客商流量,含系统搭建、监控架设等。

  9.视频照片拍摄制作对展馆搭建全过程投洽会重点活动、展馆内外、客商洽谈等拍摄,并制作30-60秒短视频8条   

  10.项目运维管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展馆设计的安全性,特别是高空承重安全性,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布撤展人员、展览购买必要的保险;安排专门的项目管理人负责布展、撤展及展览期间的运维管理,按时完成布展工作,并负责布展至撤展期间的展馆安全;展览期间安排人员做好卫生清洁及展馆引导等。

  11.其它要求。布展公司所使用的设计、图片、影像不得侵犯第三方权益(含版权、著作权、肖像权等);严禁外传从采购方所获得的素材资料、未经审定的各类设计,项目完成后不得在任何商业或非商业行为中使用与采购方有关联的素材与设计

  三、报价企业(单位)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体如下: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价要求

 (一)报价企业(单位)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以密封方式提交以下资料至福建省商务厅:

  1.填写完整的市场价格调查报价单;

  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可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及相关认证证书。

  上述材料如为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市场价格调查报价应符合正常市场行情和标准,不得恶意报价。逾期送达或密封不符合要求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三)本次市场价格调查非采购邀约,市场价格调查报价仅供后续实施采购参考。报价须包括布展公司人员差旅以及为完成设计布展而购买的影像素材版权等所有费用,我厅不再另外支付费用。

  五、联系方式

  递交截止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第五个工作日(2024年4月23日)17时。如用邮寄方式,以快递发出时间为准。

  递交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118号省商务厅财务处1002室(收件人:薛从彬  联系电话:18705001282)

  报价文件自行密封(封口处需加盖公章),逾期送达或密封不符合要求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联系人:叶健   联系方式:0591-87270178

 

  附件:市场价格调查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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