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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省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服务市场价格调查公告

来源:开发区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4-03-12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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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拟对委托开展“2023年全省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服务”进行市场价格调查,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报价。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3年全省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服务

  二、服务内容

  详见附件。

  三、最高限价

  总价不高于35万元(含),报价应符合正常市场行情和标准,不得恶意报价。

  四、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体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价单位熟悉我省开发区情况,近3年有承担过类似政府部门委托项目的优先。

  五、其他事项

  (一)报价企业(单位)应在2024年3月19日17时前提交或邮寄以下资料至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118号福建省商务厅财务处(薛从彬收),报价文件自行密封(封口处需加盖公章):1.填写完整的市场需求调查报价单(详见附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单位法人证书;3.报价企业(单位)认为可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及相关认证证书。上述材料如为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市场需求调查报价应符合正常市场行情和标准,不得恶意报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金额或未在规定时间前提交相关资料的视为无效(邮寄方式以寄出时间为准)。

  (三)本次市场需求调查非采购邀约,市场需求调查报价仅供后续实施采购参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子迪(0591-87832730)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118号开发区管理处

  附  件:项目报价单

                                     福建省商务厅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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