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拟对委托开展“2023年全省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服务”进行市场价格调查,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报价。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3年全省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服务
二、服务内容
详见附件。
三、最高限价
总价不高于35万元(含),报价应符合正常市场行情和标准,不得恶意报价。
四、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体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价单位熟悉我省开发区情况,近3年有承担过类似政府部门委托项目的优先。
五、其他事项
(一)报价企业(单位)应在2024年3月19日17时前提交或邮寄以下资料至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118号福建省商务厅财务处(薛从彬收),报价文件自行密封(封口处需加盖公章):1.填写完整的市场需求调查报价单(详见附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单位法人证书;3.报价企业(单位)认为可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及相关认证证书。上述材料如为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市场需求调查报价应符合正常市场行情和标准,不得恶意报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金额或未在规定时间前提交相关资料的视为无效(邮寄方式以寄出时间为准)。
(三)本次市场需求调查非采购邀约,市场需求调查报价仅供后续实施采购参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子迪(0591-87832730)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118号开发区管理处
附 件:项目报价单
福建省商务厅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