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商务厅对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印《2021年度福建丝路投资发展报告(对外投资合作篇)》、《对外投资合作政策法规汇编》及《丝路投资风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现欢迎合格报价人前来报价。
一、项目名称
编印《2021年度福建丝路投资发展报告(对外投资合作篇)》、《对外投资合作政策法规汇编》及《丝路投资风采》项目
二、项目内容和要求
(一)《2021年度福建丝路投资发展报告(对外投资合作篇)》
根据我厅提供的对外投资合作有关素材,编写2021年度我省对外投资合作业务的发展情况文稿,成稿篇幅约5万字。对文稿进行编辑、排版、校对,负责书样设计、印刷。成品大小26x18.5cm,胶装彩色印刷,约100P,封面250克铜版纸,覆亚膜,内页100克优质超感纸,印制1000册,于2022年8月31日前交付完毕。
(二)《对外投资合作政策法规汇编》
对国家出台的有关对外投资合作的政策法规进行全面梳理,筛选出仍在执行中的政策法规并形成文稿,对文稿进行编辑、排版、校对,负责书样设计、印刷。成品大小24x17cm,胶装,内页黑白印刷,分隔页彩色印刷,约400P,封面250克铜版纸,覆亚膜,内页80克优质双胶纸。印制2000册,于2022年8月31日前交付完毕。
(三)《丝路投资风采》
根据我厅提供的30家左右特色明显、亮点突出的对外投资合作项目名单,搜集其境内主体、境外项目概况,境外项目高清图片4-6张。对文稿及图片进行编辑、排版、校对,负责书样设计、印刷。成品大小23x21.5cm,胶装彩色印刷,约60P,封面250克铜版纸,覆亚膜,内页120克优质超感纸,印制1000册,于2022年8月31日前交付完毕。
三、最高限价
本项目整体最高限价40万元(人民币肆拾万元整)。其中,《2021年度福建丝路投资发展报告(对外投资合作篇)》最高限价15万元(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对外投资合作政策法规汇编》最高限价10万元(人民币壹拾万元整),《丝路投资风采》最高限价15万元(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四、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五、报价方式
本报价为一次性最低报价。应对三个项目分别报价,单项报价应低于该项目的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无效,整体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最高限价。请报价人在报价单上注明公司全称,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提供报价人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本询价函自2022年5月27日发出开始询价,各报价单位请于2022年6月2日17:30前将报价单提交至福建省商务厅外经处(可直接送达联系人,也可邮寄至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118号)。
询价人:福建省商务厅
联系人:李倩
联系电话:0591-87571808
福建省商务厅
2022年5月27日
附:报价函格式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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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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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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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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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福建丝路投资发展报告(对外投资合作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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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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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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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内容编撰费、校稿费、排版设计费、打样费、印刷费、税费等分项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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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合作政策法规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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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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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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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内容编撰费、校稿费、排版设计费、打样费、印刷费、税费等分项进行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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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投资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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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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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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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内容编撰费、校稿费、排版设计费、打样费、印刷费、税费等分项进行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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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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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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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单位(全称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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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授权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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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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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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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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